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主管部门;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担保协会非融资担保分会);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各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已于2012年5月8日印发《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报送给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分局、住建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科技部条件财务司、财政部金融司、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为了让中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产业自律、规范、维权、健康有序发展,经过实地走访调研有关单位6次,并广泛征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金融业、担保业资深人员70余人,同时在河南郑州、北京2次召开全国性研讨大会,15次易稿修改后,经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同意,指导意见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实现更加规范、维权、合作、提升的目的,促进指导意见工作常态化,特召开指导意见实施工作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参会人员: 拟邀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监会、住建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国资委、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担保业务监管部门;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中央及地方相关担保行业协会、地方工商局及监管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或拟发起单位、投资公司、民间借贷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会议限定30人)。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2、指导意见操作流程; 3、指导意见的规范管理、推动实施。 三、参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14:00—17:00 地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内部宾馆(北京城中园宾馆)
地址: 西直门南小街188号(国家电网南)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9日—6月19日为指导意见动员期,主要是新闻媒体、行业、政府宣传; 2、2012年6月20日—9月19日为指导意见推动期,主要联合工商、公安、主管部门等规范发展,整顿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进入等级核定; 3、2012年9月20日—11月19日为指导意见检查期,主要对已经等级核定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网上公示确认,同时,对于未申请等级核定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媒体公示和宣传,同时报送给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4、2012年11月20日—12月19日为指导意见实施总结期,主要针对规范性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出总结报告及发布白皮书,召开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实施结果报告会,为2012年的工商联合年检做好总结工作。 五、报名事宜 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一)后传真至我单位,收到报名表后通知会议地点、乘车路线等相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奉 王雪妹
联系电话:010-57107179,57163148 电子邮件:inchina@cncga.org 七、附件: 附件一:报名回执表 附件二: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关于 工作会 通知
抄 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监会、住建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国资委、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担保业务监管部门
抄 送: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中央及地方相关担保行业协会、地方主管及监管机构
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201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