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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担保P2P行业标准指导手册
 

 

国网贷P2P

         (2013版初稿)

 

 

此稿仅限本次研讨论证会使用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编著

 

 

 

 

 

 

 

XXXXXX出版社

 

 

序言 ---------------------------------------------------------------3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简介 --------------------------7

全国担保行业等机构P2P业务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 -------------------------------------------------------------------11

P2P业务操作流程基础模版-------------------------------------------19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21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27

国内外P2P 运营模式介绍 -------------------------------------------29

一、国外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30

1Prosper模式 ----------------------------------------------------30

2Zopa模式 -------------------------------------------------------31

3Lending Club模式 -----------------------------------------------32

4Kiva模式 -------------------------------------------------------32

二、中国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33

1、拍拍贷模式:无抵押无担保模式 -------------------------------------34

2、宜信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 --------------------------------------35

3、青岛模式:有抵押有担保模式 --------------------------------------37

4、齐放模式:助学平台模式 -------------------------------------------38

 “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对其监管与引导-------------------------------41

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43

 

 

 

 

序言

 

P2P是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目前国外有美国的Prosper模式和Lending Club模式,英国的Zopa模式,发展中国家的Kiva模式。就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Z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Zopa Lending Club)三类。中国的P2P运营模式脸处于探索和创新阶段,当前比较得到公认的有阿信贷、宜信、拍拍贷、红岭、齐放和青岛的部分金融中介公司。同时市场上出现了担保公司直接参与的P2P业务情况,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也是融资信用体系中需要引导和疏导的必然情况,更是以风险管控为目的、以保证兜底为要求的市场投资者的必然选择。

从上述分类可以知晓,P2P伴随着企业的诞生、成长、和成熟且和其他资本市场对接过程中,在各个发展阶段,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创业,成为了他们创新和自身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等都有P2P产业的存在,为教育、就业、创业等融资立下了不少功劳。究其原因,除了社会文化发展及其网络发展,更多的是市场发展,而P2P产业尚未发展成一个独特的产业,更不像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一样成为一个金融产业的分支产业。

P2P产业机构将企业家和具有商业眼光的科研人员、对行业充满希望而有渴望产业良性发展的行业组织人员、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的政府官员组织到一起,面向市场,以创新、创造及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以风险为基础,以利润为驱动,利用市场自由发展,同时结合国家监管政策,形成了一个充满生气的产业创新体系,P2P核心是风险保证(担保),处于这个体系的融合位置,融汇和整合资源,帮助市场小额资金需求者,实现创新的制度化和逐步体系化。通过互联网这样的平台,实现金融的创新,为金融改革在互联网的运用提供样板。

创新是一项高风险的经济活动,特别是金融业的创新。政府的财政资金和没有风险判别能力的投资者资金是不宜进入P2P领域,这也是P2P中的关键因素,因为市场是有风险的。实际上有P2P之称“PEAR PRIVATE”,就是是点对面,同时是私人投资,风险就很大,对公众的弱势群体是不可以行为的。

出资人绝大部分来自于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的富裕阶层且在网上进行投资理财,他们愿意且能够承担高风险,从而获得投资的高收益。

对于这样的中间层的人员,因为资金不涉及公众和财政资金,监管的原则就要多以行业自律为主,通过我国的已经颁布的《公司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让P2P行业进入了稳健、创新、自律提升的发展空间。

合法前提下的少监管并不是不要规则,而是要借助市场机制,建立和维护行业规则,如同理论和实践证明的,市场声誉就是规范市场参与者行为和维护市场规则的强有力工具,结合媒体督导,实现行业净化。中国担保协会拥有大量会员,如果一个会员单位以破坏行业规则的方式牟利,协会发现后及时通报,违规者因此名声扫地,丧失同其他会员的合作机会,媒体给予报道,从而可能遭受难以估量的商业损失,当损失大到不值得违规的地步时,声誉效应就可以阻止违规企图。

事先防范违规行为产生也扩大了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会员间的合作机会就越多,信息交流就更充分,社会效应就会更强大,同时通过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开出会籍,媒体公示等,也协同政府机关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等。

基于市场的行业自律当然不完美的,但往往比政府监管更为有效。监管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信息不对称,监管当局限于专业手段及能力,或则因缺少资源,无法随时跟踪市场,及时发现和惩处违规行为;

第二个问题是激励机制,监管效率和监管者的利益无关系,监管者缺乏工作积极性;第三个问题或许更严重,就是利益寻租,人为制造监管漏洞,甚至使监管形同虚设。行业自律解决或则也是大大缓解了这些问题,在相互监督的自律体系中,每个会员或从业者(研究者)都是监管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非常关心市场规则的维护。彼此熟悉的会员单位同时也是从业者,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他们每天都在市场中了解、观察、交流,从而使信息不对称性逐渐减少或则信息完全对称,使市场风险减少。

本次行业协会的导入,就是为了大力倡导行业自律,通过本手册的出版,我们希望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的实践,以发展我国的P2P产业。同时希望行业的专家、从业者、机构给予大量的批评,且给予参与及支持!

 

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何小锋

全国金融人才平台 服 务 中心 主 任   张信良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

委员会简介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互联网金融)是中国担保协会的内设部门,其全称为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互联网金融),英文简称“IOF”。此委员会是为了担保机构及其担保衍生的P2P产业运行机构的组织,目的是搭建行业自律、产业维权、品牌提升、合作交流的自发性平台。主要会员机构为监管机构、担保公司、网站开发商、第三方支付平台、P2P运行网站及其爱好P2P行业的科研机构和自然人。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地方主任13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和委员各若干名,实现产业稳健、健康、和谐、规范发展。

附: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拟筹)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名单(拟筹)

 

名誉主任:刘振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

常务主任:李建民 (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地方主任:

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

委员: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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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委员:

秘书长:张信良(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兼任)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全国担保行业等机构P2P业务规范管理的

指导意见(讨论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担保行业等机构开展P2P业务实行自律性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促进P2P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P2P业务的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为企业(中小、微型、工商户等)和自然人提供P2P融资业务咨询和担保机构及其中间业务的机构等。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资质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风险率等。

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风险率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开展经营业务时发生的代偿资金总额与自有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担保风险率是指担保机构赔偿总额与担保机构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管控风险率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管控风险出错资金和总资本流动比例。

第五条 地方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机构是P2P工作委员会地方分会,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本指导意见在当地的具体细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P2P业务的行业发展;

(三)审定授权范围内从事的P2P业务的机构的资质;

(四)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P2P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配合当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信委(厅)等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对P2P行业的指导监管;

(六)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二章     从事P2P业务的机构的设立及年检

第六条 地方各级政府授权P2P业务登记管理的部门。对设立一年后的P2P机构中先获得资质证书及加盖行业年检公章的,工商登记部门给予年检参考。

第七条 设立P2P机构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报告

1.设立目的;

2.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

3.注册资金数额;

4.申请从事的业务范围。

(二)机构的章程

(三)机构的操作细则

(四)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

(五)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第八条 参与P2P业务的准入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3人以上获得从业资格证书;

(七)融资性担保公司参照以上条件参与P2P业务。

二、参与P2P业务的运营机构的资质

(一)运营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测和追踪体系;

(五)要有ICP备案和公安部门备案;

(六)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P2P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的资质要求)

四、参与P2P业务的软件开发商资质

(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拥有金融信息系统(具体模块详见附件)著作权证书及源代码。

(三)系统集成国家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通过IS09001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参照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六)公司从事金融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时间不低于2年(提供证明材料或应用证明)。

(七)制造商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提供的统一操作流程基础模版进行软件开发,进行公测且获得测试证书后发行。

 

第三章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九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级资质标准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业务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8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5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2%。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的7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3%。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6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6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4%。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已担保项目投资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5%。

 

第四章   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认定管理

第十条 担保机构审批注册后,应向业务指导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取得资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担保机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发给《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满一年后申请资质等级。申请资质等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申请报告

1、申请资质的目的;

2、拟申请的资质等级;

3、担保机构已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业绩的简要介绍。

(二)各地方指导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资信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与主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件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及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6000万以上由中国担保协会核准资质,其他由地方省级协会核准。具体对其资金能力、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达不到资质条件的,允许继续使用《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一年;一年内仍不能达到条件者,自动退出担保行业。

第十三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每一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机构,予以降级。

第十四条 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担保机构必须向业务指导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资信证明;

(四)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业务指导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 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

(一)一级担保:可跨省区从事担保业务。

(二)二级担保:只能在省内从事担保业务;

(三)三级担保:只能在本地(州、市)从事担保业务;

(四)四级担保:只能在所在县(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五)持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的担保机构只能在地级(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 担保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从事担保活动,不得擅自越级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每季度向其业务指导部门上报财务报表。

 

第五章   担保机构的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担保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业务指导部门备案,取消其资质等级资格后,依法按企业歇业、破产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的,应终止担保业务。

第二十条 担保机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应依法保护其财产,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

 

第六章  其他机构资质等级

第二十一条  运营机构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等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业务范围》执行。

第二十三条  软件开发商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质或报告监管部门取消资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申请设立或者申请资质等级或申请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超越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担保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损害企业或银行利益的;

(五)因担保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机构代偿率超过7%,给予警告;代偿率超过10%,通报批评;代偿率超过20%,降低资质等级1级;代偿率超过25%,停业整顿;代偿率超过30%,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部门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在相关各部委备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贯彻实施。

 

 

 

 

 

 

 

 

 

 

 

 

 

P2P业务操作流程基础模版

 

图示说明:

1、投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投资方面的问题,运行机构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2、融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融资方面的信息,运行机构收取相应咨询费;

3、投资者要求担保机构介入;

4、担保机构为融资者提供连带担保;

5、融资者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担保机构向投资者发出支付令;

7、投资者在第三方托管机构开户存入款项;

8、担保机构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令,同时投资者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通知;

9、第三支付机构向融资者支付融资款。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


  为保证我国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P2P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经营性P2P行业自律,规范P2P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P2P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制定本宣言,供全体会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P2P项目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P2P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P2P文化,传播P2P文明,致力于P2P行业的宣传及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P2P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P2P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八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以经营P2P或者相关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将P2P资金挪用于非P2P目的的用途;
  4、承诺P2P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5、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6、进行虚假或, 误导性宣传;
  7、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维权篇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改善P2P行业经营环境,促进实现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P2P市场环境,统一市场规则。实现P2P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P2P投资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经营权益。

第十三条 维权范围包括: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平等的P2P业务经营权利;P2P公司的金融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其他各项权益不容受到损害。

第十四条 维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集体认定、协调一致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各会员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有关维权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业力量,维护P2P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有关P2P行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宣传与诉求上,应尽量采取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五条 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会员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或约定,共同提出并认真履行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情况。开展防治、惩戒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十六条 P2P行业实施联合制裁过程中,如被制裁人对损害P2P行业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切实整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可撤销有关制裁。
  第十七条 对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维权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高层联席会议及协会网站披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信息共享。

笫十九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P2P行业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P2P行业协会所开展的维权工作。

第二十条 联合维权措施包括:
  1、内部通报:根据协商结果,将有关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情况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内部通报。
  2、警示通知:对P2P行业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可向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发出警示通知。
  3、实行同业制裁: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应实施同业制裁。各会员单位接到同业制裁实施决定后应及时执行。
  4、实施公开曝光或投诉: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

5、其他方式:根据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维权。


第三章 文明服务篇

第二十一条 规范P2P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P2P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诚信为本,尽职专业的开展业务,树立P2P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创新能力,积极开发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业务、新产品,让更多投资者享受P2P服务所具有的特色优势。

第二十四条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风格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二十五条 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工作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保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态度诚恳,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赢取公众对P2P从业人员的信赖。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二十七条 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第二十八条 做好P2P产品推介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明确P2P业务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开发的新产品各种文件的制作应做到详尽、通俗。

笫二十九条 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员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术。要严格执行上岗资格认定制度,不合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第三十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督促各会员单位推进文明服务工作,维护P2P行业整体形象,对严重违反文明服务宣言,损害P2P行业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P2P行业市场秩序、规范P2P行业行为、维护P2P公司的合法权益,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P2P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业务范围和核准的条款经营P2P业务,并遵循各会员单位间共同达成的业务协议、约定。
  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应重合同、守信用,共同维护P2P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应履行的社会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维护P2P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友好协商、团结合作,保证各业务的健康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争夺市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方。
  第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人员从业或任职规定,加强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公约所述及的各项约定,凡发现有违背本公约上述行为的,无论违反者是否是会员,各相关单位均有权向P2P行业工作委员会反映,若违规者为工作委员会会员,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查实后处理;若违规者为非会员单位,则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整改和修正建议书。
  第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 本公约自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实施。

 

 

 

 

 

 

 

 

 

 

 

 

 

 

 

 

 

国内外P2P 运营模式介绍

(辅助材料)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全球化发展,P2P企业开始在国外和我国出现, P2P信贷模式也逐渐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但是,由于P2P模式是新兴事物,目前理论界对其所进行的系统研究是十分缺乏的。

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而P2P企业,就是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P2P借贷,是目前正在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借贷中介帮助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更重要的是,中介网络平台的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而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

P2P是“乡村银行”价值理念的体现。“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方式,是第三世界国家良好的扶贫范本。“乡村银行”属于纯民间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银行,它透过贷放50美元到100美元的小额资本,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也促成她们创造出了一种自产自销的小商业模式。“乡村银行”不需担保,还款率高达98.8%,贷款者96%为农村贫困妇女,迄今为止,已向800万人提供了小额贷款。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仿效,诸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意大利、中国等都出现了一些运营模式略有不同的P2P网络信贷平台。

一、国外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1Prosper模式2006年,网站prosper.Com在美国成立并运营。prospe帮助人们更方便地相互借贷。借的人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理由和还钱的时间;贷款额最低50元。网站就帮助借贷双方找到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网站靠收取手续费盈利。与普通的机构贷款对借款人过往借款历史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同,Prosper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经历、朋友评价和社会机构的从属关系来进行判断的。对于借款人,可以创建最高2.5万美元的借款条目,并设定一个愿意支付给出借人的最高利息率。像拍卖一样,出借人开始通过降低利息率进行竞拍, 拍卖结束后,Prosper将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贷款交给借款人。Prosper负责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支付和收集符合借贷双方要求的借款人和出借人。

Prosper&, lt;, SPAN style="FONT-FAMILY: , 宋体; FONT-SIZE: 14pt;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as: 'Times New Roman'">的收入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1%3%费用,从出借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从20061月发布至20081月,Prosper已促成了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达到了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已达到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40.5万人,达到了230%的增长速度。这个网站最终引起了美国证监会的注意,他们认为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不合法,2008年初,美国证监会勒令网站关闭。 不过2009年加州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

Prosper模式是比较单纯的信贷中介模式,出售平台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

2Zopa模式Zopa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推广。它提供的是P2P社区贷款服务。Zopa 提供的是比较小的贷款,在1000美元和25000美元之间,他们运用信用评分的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借款人。首先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Zopa希望能用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人将一笔钱贷给几位个人借款人。Z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Zopa的模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在2007年分别获得了Webby Award的“最佳金融/支付网站”奖和Banker Award的“最佳在线项目”奖。成立至今Zopa已经获得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四轮共3390万美元的投资。

Zopa模式的特点在于分散贷款、划分信用等级、强制按月还款,网站担负了更多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3Lending Club模式20075月上线的加州的森尼维尔市贷款的俱乐部 Lending Club,看中的却是网民联络平台的高传播特性及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使用Facebook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及在线社区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聚合。 Facebook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全球网民联络平台,拥有千万用户。Lending Club具有固定的贷款利率及平均三年的贷款年限。借款人在进行贷款交易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信用认证和A-G分级。出借人可以浏览借款人的资料,并根据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等级或是否是自己的朋友来进行借款交易。Lending Club不采取竞标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借款人可以在Lending Club Facebook应用中发出借款请求, 因为Facebook中多为认识多时的朋友或同学,所以大多数借款人都觉得将借款请求在此公布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也不必将自己的信用历史公布,增强了私密性。Lending Club的平均贷款额为5500美元。最低1000美元,最高2.5万美元。目前Lending Club已经获得了来自Canaan Venture PartnersNorwest Venture Partners1230万美元投资。

Lending Club模式除了划分信用等级外,网站还规定固定利率,并且利用网民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一个创举。

4Kiva模式2005年成立的Kiva是一个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入非常低的企业。出借人根据地域、商业类型、风险水平等选择企业或企业家。每一个贴出的贷款请求会详细提供各企业家的简历、贷款理由和用途、从其他出借人处借贷的总金额、贷款时限(一般为6-12 个月),以及贷款的潜在风险。Kiva采取的是“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 美元。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 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通过以上四种P2P企业的典型分析可以看出,国外P2P企业主要是在探索中前进,就其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Z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Zopa Lending Club)三类。

 二、中国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P2P在线贷款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正是因为符合了外国人特有的消费习惯。英美等国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的习惯,所以当一种比向银行借款更灵活更可行的形式出现时,他们接受起来就更加容易,同时,由于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可以有据可查。那么,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我国,能否复制这种P2P网络贷款模式呢?

根据调查,中国注册登记为担保、 金融咨询等公司从

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有上万家,但是其中可以比较规范和成功从事P2P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比较得到公认的有宜信、拍拍贷、红岭、齐放和青岛的部分金融中介公司。而出现的时间却与外国公司相去不远。下面针对这些P2P企业做典型性分析。

1、拍拍贷模式:无抵押无担保模式。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是国内较为典型的P2P在线信贷平台,可以作为国内一些P2P网站的典型样本。拍拍贷借鉴的主要是Prosper的模式,采用竞标方式来实现在线借贷过程。利率由借款人和竞标人的供需市场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其操作流程是,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把自己的借款原因、 借款金额、预期年利率、借款期限一一列出并给出最高利率,出借人参与竞标,利率低者中标。一般多个出借人出借很小的资金给一个借款人,以分散风险。网页上会有该借款人借款进度以及完成投标笔数的显示。如果资金筹措期内,投标资金总额达到借款人的需求,则他此次的借款宣告成功,网站会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借款人必须按月向放款人还本付息。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筹到所需资金,该项借款计划则流标。

拍拍贷风险控制的两个特点是:一是规定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这样每月要还的数额是很小的,还款压力也小。而出借人可以按月收到还款,风险也小。二是信用审核引入社会化因素。即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等都可以增加个人信用分,但这些资料并不需要提供原件,其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所以,拍拍贷认为网络社区、用户网上的朋友圈也是其信用等级系统的重要部分之一,网站内圈中好友、会员好友越多,个人借入贷出次数越高,信用等级也越高。这样,网路活跃度也和用户个人身份、财务能力、银行信用度等一起构成了一整套的评价系统。拍拍贷发展迅速,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在全国积累了逾8万名注册用户,单20093月的放贷金额就接近累计总额的五分之一。

虽然拍拍贷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拍拍贷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拍拍贷对借款人只有信用要求而无抵押,对出借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行交易,拍拍贷只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和交易平台存在。所以,事实上这种形式对出借人来说风险是比较大的。但是拍拍贷的中标利率往往在15%以上,对于出借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诱惑。所以笔者认为投资拍拍贷,风险较高而收益也较高。因为是以竞标形式达成交易,交易双方自由交易,这些都是Prosper模式的典型特征。所以,拍拍贷属于单纯中介型P2P。而与拍拍贷相类似的是著名的红岭模式,虽然多了VIP会员保障金制度,但其高风险和拍拍贷是类似的。

2、宜信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

宜信P2P公司成立于2006年的北京。不同于拍拍贷,宜信采取的不是竞标方式。而是宜信全程掌控。当出借人决定借款,宜信就为他在借款申请人中挑选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据其信用审核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操作流程是,宜信将出借人的款项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给出借人,等到款项到第三方账户,合同正式生效。宜信虽然没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共立的合同,但是宜信第三方账户人,担任了出借和借款的债务转移人,即首先第三方账户户主成为宜信的出借人,等到宜信挑选好借款人后,第三方账户户主就把债权转到真正的出借人手中。对于P2P信贷服务平台推荐的每个借款人,出借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借给宜信组合的借款人;借款人每月还款,出借人每月可以动态地了解每一笔债权的偿还、收益等信息,出借人可以在第二个月得到所还本金和利息。当然出借人也可以选择不收款而继续放在宜信找下一个借款人。三年来,宜信快速崛起,目前已经在北京以及15个城市设立了网点,吸纳了几千名投资人的上亿资金,成为全国性P2P借贷连锁中介机构。

宜信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宜信的保障金制度。从宜信的运作模式看,宜信对借款人的掌控力度更强,出借人一般不参与审核,并且与借款人没有合同,而只有与宜信第三方的债权转让合同。这样,出借人就会有极大的风险。所以,为保护出借人的借款安全,宜信在与出借人的合同中承诺,一旦出现借款不还的情况,宜信从公司提取的保险金里出钱,包赔出借人全部本金和利息。这是对出借人的最大化担保。二是风险控制的两个绝招。作为还款的有力保障,宜信采取的分散贷款和每月还款制度,比较大限度地保障了有效还款。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宜信对借款人审核时都要求面见。所以,宜信在15个城市设点,其目的之一就是方便面见。面见由本人亲自出示各种证原件并当面询问使用用途等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借款人的真实性。据称宜信的坏账一直控制在2%以下。

从对借贷流程的强大操控力上看,宜信主要借鉴的是Zopa模式,而由P2P企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借款人利率的方式,则是与Lending Club相同,所以宜信属于复合中介型P2P。笔者认为宜信模式的风险控制力度较大,投资风险比较小,而收益相比拍拍贷低。

3、青岛模式:有抵押有担保模式。

青岛是民间借贷比较发达的地区。据业内粗略统计,自2003年青岛第一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成立以来,2006年本市此类机构发展至40多家,随后以每年50%左右的幅度增长,目前已达100家左右。而这些民间借贷中介基本都是作为个人对个人的出借和借款平台存在,所以也基本都可以说是属于P2P企业。青岛模式由于摸索时间较长而相对成熟。

青岛模式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风险小,不良贷款率低。青岛P2P公司不良贷款率普遍较低,一个重要原因是基本上都以房产为抵押,汽车、股票、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抵押物,以控制风险。调查几家较大的P2P网站时发现,其要求的抵押物一律是房产证,而且要求必须是可以看到并准确估价的青岛市区的房产。所以,青岛的P2P企业是基本不做外地人的生意的。严格的抵押制度的背后是出借人的低风险保障。因为有可信的抵押物P2P企业完全可以为出借人做担保。青岛P2P借贷利率一般由P2P公司根据借款人情况决定,平均在12%左右。

青岛P2P模式是风险最低的,P2P企业也是担负最大责任的。所以青岛P2P企业是典型的“复合中介型”。但是由于其企业都是民间借贷中介转型而来,所以并不重视网络的作用,其网站页面多半并没有个人借款信息或者是出借信息,而是公司的自我宣传,旨在让借款人或者是出借人到其公司面见洽谈,而且青岛只做本地人生意,由于P2P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以网络为载体展开运营的,所以青岛模式在一定意义还不是典型的P2P企业。

4、齐放模式:助学平台模式。

齐放P2P有更多的公益的色彩,但也有可观的利润。齐放网面对经济分层现象严重的大学生,将自己的目标群体锁定在能交学费但需要参加大学之外教育培训和投资的学生。他们或许在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下已经能够迈进大学的门槛,但却没有钱购买电脑、参加更多的教育培训等等,而齐放网提供这种可协商利息的贷款方式,为贷款拓宽了渠道。

齐放的风险控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分散贷款。这与其他P2P企业是相同的。二是严格审核。齐放有最严格的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即学生在发布求助信息前,需要通过五项相关的认证: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学生证认证。通过五次认证之后,学生身份才可以确定。三是风险共担。齐放借款对象主要来自与齐放合作的高校,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宁夏师范学院等,学校与齐放共同承担风险。这样既可以更好地找到合适的受贷对象,提供受贷学生的真实有效评估,又容易让学生通过齐放找到贷款, 还能规避出借人的风险。当借款成立后,钱也不会直接划到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保证了借贷的真实使用。

齐放的利润有三个来源:一是服务费,大约2%左右。二是网络广告收入。三是培训学费收入提成。这是比较有特色的一点。齐放通过与培训机构或企业合作,在为无力承担培训费用或企业培训的大学生提供助学的同时,也从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中分成。齐放网目前还与东方标准人纔服务公司、杭州新志向教育咨询公司等国内多家优秀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计划,将企业的实习资源、培训资源和优质的职业培训产品相结合,不但让大学生能够借到钱完成学业,还要帮助他们实现以后的就业,实现财务独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偿还的风险。齐放2007 年底启动,6个月就已经处理了2500项借款,平均每笔借款数目是400美元,还款期限12年,齐放提供给贷款人的年利率为5%15%,根据借款人公认的信用指数进行变动。距公司创始人陈国权称迄今为止还没有拖欠记录。

齐放的运营模式属于复合中介型而其盈利模式也是复合的,其利润来源并不是靠单一收取服务费,这在P2P企业中式比较特别的一点,也是值得其他P2P企业借鉴的一点。而又因为其借款人的单一学生身份使齐放具备公益性质,这点又与Kiva有相似之处。

从我国的P2P典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现状来看,中国借鉴外国模式是比较成功的。拍拍贷是单纯中介型,类似Prosper;宜信和青岛属于复合中介型,类似Zopa;而齐放则兼具ZopaKiva的双重特征,既是复合中介型P2P企业,又有公益性质。目前中国缺少像Lending Club这样利用现成的交际平台的P2P企业,但是青岛模式和齐放模式则更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P2P企业的风险控制比较成功,整个行业也正在迅速兴起和壮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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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对其监管与引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方面,首先,善意借款风险有限。一方面,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等违约纠纷。另一方面,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的最高借款额度只有30万,还款期限最长只48个月,而且额度较大者仅限于信用较好、有实体店和具体住所的客户,因此,其善意借款风险不大。其次,可能被利用出现非法集资行为。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部分多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如果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后,则极有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第三,可能出现重要信息泄露的情况。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信息留存网上,一旦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第四,贷款用途难以核实。即便是个别网络信贷平台采用了视频面谈等方式,仍然不排除有借款者将借入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可能。

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与引导。“P2P”模式的作用是对借贷双方提供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使出借人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借贷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等规定,“P2P”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所拥有的债权文件、收回出借资金和利息的权益受法律保护。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贷十条和由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出台《“P2P”网络融资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该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将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取缔非法的民间中介组织和活动;应该指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并明确监管方、网站,放贷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由工商、政法、税务及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库及其变动情况,为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审查和决策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要求网站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报表;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舆论等多种力量加大对逃债及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个人破产法》,加大企业及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摘选自《 人民论坛 》2010年第26期,作者陈初

 

 

 

 

 

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选择在网上进行借贷的人越来越多。谁也没想到,几年前还被看做超前理念的网络P2P借贷”,在短短几年后,便已在全球掀起一阵普及风潮,令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的人士也始料未及,不禁感叹互联网之瞬息万变。

目前,网络借贷服务已经在欧美地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2005年才创建的英国Zopa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 趁着迅猛的发展态势,Zopa团队还表示将开发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成立于2006年的Prosper发展更为迅猛,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俨然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行业的新焦点。与此同时,国内借贷网站也突然爆发,各种号称借贷平台、借贷中介、P2P小额贷款的借贷网站层出不穷。

P2P(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因为拥有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谈及P2P网络借贷时,表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风险很小,民间借贷对整个金融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尽快立法,监管部门也应该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发展方向。

    尽管如此,网络借贷也始终摆脱不了两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安全和效率。目前,在国内如此多的P2P借贷平台中,到底各自的操作模式有何特色,安全保障机制如何。综合国内各大借贷网站的特点,观察网贷行业已久的兴趣小组特整理出目前国内P2P(个人对个人)借贷网站的大致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A:

阿里小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liloan.com/)由阿里巴巴创建的P2P小额贷款模式,以阿里巴巴线下的贷款公司为主导,提供50万以下贷款。

B:

C:

畅贷网(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51qian.com/)畅贷网页面比较新颖、完善,但还处于测试期。

D:

点点贷(总部:长沙市  网址:http://www.dddai.cn/)借款的审核程序较严,所有借款者都必须强制加入一项叫做投资者保障的服务,借款须冻结保证金,不过有本金垫付机制,对投资者有诱惑力。此外,点点贷有一个第三方账户管理平台,叫做点付宝,网站社区比较活跃。

鼎力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dldai.com/)页面较为新颖,由学生借贷网的团队创建,对钻石vip和皇冠vip会员保证所有本息。

E:

E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esudai.com/)有一定的用户群。在E速贷规则中,借入者超过5万的用户必须进行全面现场认证,无认证的用户借款暂不能超过5万。这是E速贷风险控制的一项举措,通过E速贷现场认证后,放款额度会比较大。

F:

分分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fenfendai.com/)网站处于未运营状态。

G:

给力贷(总部:桂林市 网址:www.gldai.com)页面采用常见网贷平台模板。

H:

红岭创投(总部:深圳市  网址:http://www.my089.com/)从口碑来看,红岭似乎已经找到了行业领头羊的感觉,满标速度超一流。红岭走的是一条实而不华的道路,网站实力雄厚,页面虽并不精致,但规则非常人性化,“vip会员包赔代垫本金机制非常给力。红岭满标快,但手续费也较高。综合一下看,觉得红岭的最大优势在于对借出者的保护。

华夏创投(总部:合肥市 网址:http://www.v138.net/)网站运营后做了许多公关宣传。网站内部有创业项目合作版块,支持免费发布信心,网站无BBS交流社区。

I:

J:

K:

空中贷(总部:无锡市  网址:http://www.kzdai.com/)利率较高,几乎全部达到最高利率。

开开贷(总部:青岛市 网址:http://www.kaikaidai.com)目前仅面向山东地区开发注册,目前的功能和地域限制比较明显。

口贷网(总部:成都市  网址:http://www.qdai.com.cn/)口贷网尚处于内测期,团队创新能力较强,除页面设计新颖外,口贷网还开发了商场、公益等功能,并与保险公司创建了债务承保机制,有一定潜力。

L:

乐融巴巴(总部:乌鲁木齐  网址:http://www.lrbaba.com/)做了大量公关宣传,服务比较热情。

恋贷网(总部:沈阳 网址:http://www.ldp2p.com/)网店+借贷平台。 

M:

蚂蚁网(总部:重庆市  网址:http://www.mayi179.com/)新上线的网站,网站BBS社区未开通。

N:

诺诺镑客(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onobank.com/)在上海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新手引导包括页面设计很新颖。

你我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iwodai.com)新上线的网站。

O:

P:

拍拍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ppdai.com/)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10万注册资本起家。对投资者实行有条件赔付,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但拍拍贷审核和催收机制较好,管理费用也较低。拍拍贷一直在理念创新,最明显的的例子是要取消审核:抛开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使拍拍贷蜕变成一个孤零零的平台,借出者与借入者自行完全交易。而拍拍贷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关系。这个大胆的创新理念表明拍拍贷正尝试在模式上做出突破。

3P银行:(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3pbank.com)网站系统强大,页面非常新颖,目前网站处于Beta测试版本,未完全开放。

Q:

齐放网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齐放网是一家公益性质的P2P借贷网站,专门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助学借贷,学生申请借钱后,助学人投资放款,然后学生在之后6个月中连本带息还款。齐放网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

R:

人人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人人贷的特色在于专注于风险控制,审核程序较为复杂,信用额度十分低,感觉只适合特别小额的借款。人人贷这个名称,因为衔接了P2P(个人对个人)的主题,因此具备一定的网络推广优势。因为没有垫付,借出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不过人人贷对借款者有着严格的审核,以及成熟的催熟机制。特别要提的是,人人贷利率普遍偏低。

瑞银创投(总部:泰兴市 网址:http://www.ry289.com/)新上线的网站,只针对本地借款人开放借款,对全国开放投资。

S:

盛融在线(总部:广州市  网址:http://www.s-rong.cn/)盛融的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网站运营非常规范。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盛融主推担保标,且支持友情标,针对逾期也有垫付,是一家十分有潜力的借贷网站。

搜搜贷(总部:东莞市   网址:http://sosodai.com/)目前网站活跃度有限,有一定数量的大额投资者,主推担保标。

搜好贷(总部:厦门市  网址:http://www.sohodai.cn/)主要针对厦门市用户。

T:

天使计划(总部:昭通市  网址:http://www.zt15.com)天使计划在西南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网站功能俱全,有非常浓厚的公益气氛,网站开辟了助学借款专栏。另外,天使计划在页面设计也独具一格,且创新了许多功能,如网站的网信通功能可以为借贷者自动寻找匹配的投资。天使计划的额度分为信用额度、网站评级后的额度,在评级额度以内发的标拥有全额垫付机制。

U:

W:

微贷网(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wd5.com.cn)只针对江浙地区的用户放款,模仿红领模式,地域性较强。

网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wsudai.com/)网址处于内测期,未正式上线。

X:

信互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aapeer.com/ ) 公司为富泰金融集团成员,比较有实力,据说由于比较多签约的投资个人, 对于评级到C级别的借款人。

808信贷(总部:淮安市  网址:http://www.js808.cn/)人气有限,与大部分江浙地区信贷网站一样,借款利率普遍较高。

学生借贷网(总部:北京市网址:http://www.dingliwang.com/)针对大学生借贷的P2P平台,与鼎力贷同为一家投资公司创建,投资需联系管理员。

信而富(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crfcard.com/)线下P2P借贷平台,由四家公司(管理、营销、逾期服务、账务服务)组成,有一套风险预防机制。

Y:

易贷365总部:南京市  网址:http://www.edai365.cn/)易贷365须现场复核的才会全额垫付,网上复核的50%垫付,相比而言,易贷更照顾等级高的用户,没有达到一定的等级,手续费也会相对高点。如果有良好信誉,在易贷365提高额度也比较容易。另外,易贷365拥有一定的用户人气。

亿峰借贷(总部:台州市,网址:http://www.yf066.com/)规则设置上略有不同,分为推荐标/担保标体验标/风险标

宜信(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creditease.cn/)宜信模式与其他P2P线上借贷平台有所不同,它以线下为主导,在全国开设了许多办事处,并有许多公益项目合作,它既可以提供高于银行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一部分投资者,转眼间又经营起了银行的放贷业务。

Z:

中宝投资(总部:衢州市  网址:http://www.zbicc.com/)网站设计一流,让人耳目一新。借贷者以浙江衢州地区企业老板为主,借贷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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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张信良(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兼任)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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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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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全国担保行业等机构P2P业务规范管理的

指导意见(讨论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担保行业等机构开展P2P业务实行自律性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促进P2P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P2P业务的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为企业(中小、微型、工商户等)和自然人提供P2P融资业务咨询和担保机构及其中间业务的机构等。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资质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风险率等。

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风险率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开展经营业务时发生的代偿资金总额与自有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担保风险率是指担保机构赔偿总额与担保机构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管控风险率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管控风险出错资金和总资本流动比例。

第五条 地方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机构是P2P工作委员会地方分会,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本指导意见在当地的具体细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P2P业务的行业发展;

(三)审定授权范围内从事的P2P业务的机构的资质;

(四)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P2P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配合当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信委(厅)等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对P2P行业的指导监管;

(六)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二章     从事P2P业务的机构的设立及年检

第六条 地方各级政府授权P2P业务登记管理的部门。对设立一年后的P2P机构中先获得资质证书及加盖行业年检公章的,工商登记部门给予年检参考。

第七条 设立P2P机构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报告

1.设立目的;

2.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

3.注册资金数额;

4.申请从事的业务范围。

(二)机构的章程

(三)机构的操作细则

(四)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

(五)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第八条 参与P2P业务的准入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3人以上获得从业资格证书;

(七)融资性担保公司参照以上条件参与P2P业务。

二、参与P2P业务的运营机构的资质

(一)运营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测和追踪体系;

(五)要有ICP备案和公安部门备案;

(六)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P2P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的资质要求)

四、参与P2P业务的软件开发商资质

(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拥有金融信息系统(具体模块详见附件)著作权证书及源代码。

(三)系统集成国家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通过IS09001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参照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六)公司从事金融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时间不低于2年(提供证明材料或应用证明)。

(七)制造商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提供的统一操作流程基础模版进行软件开发,进行公测且获得测试证书后发行。

 

第三章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九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级资质标准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业务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8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5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2%。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的7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3%。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6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6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4%。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已担保项目投资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5%。

 

第四章   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认定管理

第十条 担保机构审批注册后,应向业务指导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取得资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担保机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发给《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满一年后申请资质等级。申请资质等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申请报告

1、申请资质的目的;

2、拟申请的资质等级;

3、担保机构已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业绩的简要介绍。

(二)各地方指导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资信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与主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件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及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6000万以上由中国担保协会核准资质,其他由地方省级协会核准。具体对其资金能力、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达不到资质条件的,允许继续使用《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一年;一年内仍不能达到条件者,自动退出担保行业。

第十三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每一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机构,予以降级。

第十四条 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担保机构必须向业务指导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资信证明;

(四)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业务指导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 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

(一)一级担保:可跨省区从事担保业务。

(二)二级担保:只能在省内从事担保业务;

(三)三级担保:只能在本地(州、市)从事担保业务;

(四)四级担保:只能在所在县(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五)持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的担保机构只能在地级(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 担保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从事担保活动,不得擅自越级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每季度向其业务指导部门上报财务报表。

 

第五章   担保机构的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担保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业务指导部门备案,取消其资质等级资格后,依法按企业歇业、破产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的,应终止担保业务。

第二十条 担保机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应依法保护其财产,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

 

第六章  其他机构资质等级

第二十一条  运营机构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等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业务范围》执行。

第二十三条  软件开发商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质或报告监管部门取消资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申请设立或者申请资质等级或申请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超越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担保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损害企业或银行利益的;

(五)因担保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机构代偿率超过7%,给予警告;代偿率超过10%,通报批评;代偿率超过20%,降低资质等级1级;代偿率超过25%,停业整顿;代偿率超过30%,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部门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在相关各部委备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贯彻实施。

 

 

 

 

 

 

 

 

 

 

 

 

 

P2P业务操作流程基础模版

 

图示说明:

1、投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投资方面的问题,运行机构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2、融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融资方面的信息,运行机构收取相应咨询费;

3、投资者要求担保机构介入;

4、担保机构为融资者提供连带担保;

5、融资者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担保机构向投资者发出支付令;

7、投资者在第三方托管机构开户存入款项;

8、担保机构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令,同时投资者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通知;

9、第三支付机构向融资者支付融资款。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


  为保证我国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P2P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经营性P2P行业自律,规范P2P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P2P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制定本宣言,供全体会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P2P项目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P2P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P2P文化,传播P2P文明,致力于P2P行业的宣传及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P2P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P2P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八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以经营P2P或者相关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将P2P资金挪用于非P2P目的的用途;
  4、承诺P2P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5、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6、进行虚假或, 误导性宣传;
  7、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维权篇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改善P2P行业经营环境,促进实现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P2P市场环境,统一市场规则。实现P2P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P2P投资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经营权益。

第十三条 维权范围包括: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平等的P2P业务经营权利;P2P公司的金融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其他各项权益不容受到损害。

第十四条 维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集体认定、协调一致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各会员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有关维权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业力量,维护P2P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有关P2P行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宣传与诉求上,应尽量采取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五条 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会员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或约定,共同提出并认真履行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情况。开展防治、惩戒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十六条 P2P行业实施联合制裁过程中,如被制裁人对损害P2P行业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切实整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可撤销有关制裁。
  第十七条 对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维权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高层联席会议及协会网站披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信息共享。

笫十九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P2P行业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P2P行业协会所开展的维权工作。

第二十条 联合维权措施包括:
  1、内部通报:根据协商结果,将有关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情况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内部通报。
  2、警示通知:对P2P行业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可向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发出警示通知。
  3、实行同业制裁: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应实施同业制裁。各会员单位接到同业制裁实施决定后应及时执行。
  4、实施公开曝光或投诉: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

5、其他方式:根据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维权。


第三章 文明服务篇

第二十一条 规范P2P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P2P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诚信为本,尽职专业的开展业务,树立P2P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创新能力,积极开发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业务、新产品,让更多投资者享受P2P服务所具有的特色优势。

第二十四条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风格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二十五条 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工作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保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态度诚恳,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赢取公众对P2P从业人员的信赖。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二十七条 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第二十八条 做好P2P产品推介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明确P2P业务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开发的新产品各种文件的制作应做到详尽、通俗。

笫二十九条 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员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术。要严格执行上岗资格认定制度,不合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第三十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督促各会员单位推进文明服务工作,维护P2P行业整体形象,对严重违反文明服务宣言,损害P2P行业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P2P行业市场秩序、规范P2P行业行为、维护P2P公司的合法权益,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P2P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业务范围和核准的条款经营P2P业务,并遵循各会员单位间共同达成的业务协议、约定。
  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应重合同、守信用,共同维护P2P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应履行的社会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维护P2P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友好协商、团结合作,保证各业务的健康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争夺市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方。
  第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人员从业或任职规定,加强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公约所述及的各项约定,凡发现有违背本公约上述行为的,无论违反者是否是会员,各相关单位均有权向P2P行业工作委员会反映,若违规者为工作委员会会员,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查实后处理;若违规者为非会员单位,则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整改和修正建议书。
  第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 本公约自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实施。

 

 

 

 

 

 

 

 

 

 

 

 

 

 

 

 

 

国内外P2P 运营模式介绍

(辅助材料)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全球化发展,P2P企业开始在国外和我国出现, P2P信贷模式也逐渐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但是,由于P2P模式是新兴事物,目前理论界对其所进行的系统研究是十分缺乏的。

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而P2P企业,就是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P2P借贷,是目前正在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借贷中介帮助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更重要的是,中介网络平台的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而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

P2P是“乡村银行”价值理念的体现。“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方式,是第三世界国家良好的扶贫范本。“乡村银行”属于纯民间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银行,它透过贷放50美元到100美元的小额资本,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也促成她们创造出了一种自产自销的小商业模式。“乡村银行”不需担保,还款率高达98.8%,贷款者96%为农村贫困妇女,迄今为止,已向800万人提供了小额贷款。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仿效,诸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意大利、中国等都出现了一些运营模式略有不同的P2P网络信贷平台。

一、国外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1Prosper模式2006年,网站prosper.Com在美国成立并运营。prospe帮助人们更方便地相互借贷。借的人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理由和还钱的时间;贷款额最低50元。网站就帮助借贷双方找到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网站靠收取手续费盈利。与普通的机构贷款对借款人过往借款历史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同,Prosper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经历、朋友评价和社会机构的从属关系来进行判断的。对于借款人,可以创建最高2.5万美元的借款条目,并设定一个愿意支付给出借人的最高利息率。像拍卖一样,出借人开始通过降低利息率进行竞拍, 拍卖结束后,Prosper将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贷款交给借款人。Prosper负责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支付和收集符合借贷双方要求的借款人和出借人。

Prosper的收入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1%3%费用,从出借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从20061月发布至20081月,Prosper已促成了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达到了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已达到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40.5万人,达到了230%的增长速度。这个网站最终引起了美国证监会的注意,他们认为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不合法,2008年初,美国证监会勒令网站关闭。 不过2009年加州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

Prosper模式是比较单纯的信贷中介模式,出售平台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

2Zopa模式Zopa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推广。它提供的是P2P社区贷款服务。Zopa 提供的是比较小的贷款,在1000美元和25000美元之间,他们运用信用评分的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借款人。首先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Zopa希望能用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人将一笔钱贷给几位个人借款人。Z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Zopa的模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在2007年分别获得了Webby Award的“最佳金融/支付网站”奖和Banker Award的“最佳在线项目”奖。成立至今Zopa已经获得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四轮共3390万美元的投资。

Zopa模式的特点在于分散贷款、划分信用等级、强制按月还款,网站担负了更多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3Lending Club模式20075月上线的加州的森尼维尔市贷款的俱乐部 Lending Club,看中的却是网民联络平台的高传播特性及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使用Facebook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及在线社区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聚合。 Facebook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全球网民联络平台,拥有千万用户。Lending Club具有固定的贷款利率及平均三年的贷款年限。借款人在进行贷款交易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信用认证和A-G分级。出借人可以浏览借款人的资料,并根据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等级或是否是自己的朋友来进行借款交易。Lending Club不采取竞标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借款人可以在Lending Club Facebook应用中发出借款请求, 因为Facebook中多为认识多时的朋友或同学,所以大多数借款人都觉得将借款请求在此公布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也不必将自己的信用历史公布,增强了私密性。Lending Club的平均贷款额为5500美元。最低1000美元,最高2.5万美元。目前Lending Club已经获得了来自Canaan Venture PartnersNorwest Venture Partners1230万美元投资。

Lending Club模式除了划分信用等级外,网站还规定固定利率,并且利用网民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一个创举。

4Kiva模式2005年成立的Kiva是一个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入非常低的企业。出借人根据地域、商业类型、风险水平等选择企业或企业家。每一个贴出的贷款请求会详细提供各企业家的简历、贷款理由和用途、从其他出借人处借贷的总金额、贷款时限(一般为6-12 个月),以及贷款的潜在风险。Kiva采取的是“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 美元。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 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通过以上四种P2P企业的典型分析可以看出,国外P2P企业主要是在探索中前进,就其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Z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Zopa Lending Club)三类。

 二、中国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P2P在线贷款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正是因为符合了外国人特有的消费习惯。英美等国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的习惯,所以当一种比向银行借款更灵活更可行的形式出现时,他们接受起来就更加容易,同时,由于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可以有据可查。那么,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我国,能否复制这种P2P网络贷款模式呢?

根据调查,中国注册登记为担保、 金融咨询等公司从

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有上万家,但是其中可以比较规范和成功从事P2P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比较得到公认的有宜信、拍拍贷、红岭、齐放和青岛的部分金融中介公司。而出现的时间却与外国公司相去不远。下面针对这些P2P企业做典型性分析。

1、拍拍贷模式:无抵押无担保模式。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是国内较为典型的P2P在线信贷平台,可以作为国内一些P2P网站的典型样本。拍拍贷借鉴的主要是Prosper的模式,采用竞标方式来实现在线借贷过程。利率由借款人和竞标人的供需市场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其操作流程是,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把自己的借款原因、 借款金额、预期年利率、借款期限一一列出并给出最高利率,出借人参与竞标,利率低者中标。一般多个出借人出借很小的资金给一个借款人,以分散风险。网页上会有该借款人借款进度以及完成投标笔数的显示。如果资金筹措期内,投标资金总额达到借款人的需求,则他此次的借款宣告成功,网站会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借款人必须按月向放款人还本付息。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筹到所需资金,该项借款计划则流标。

拍拍贷风险控制的两个特点是:一是规定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这样每月要还的数额是很小的,还款压力也小。而出借人可以按月收到还款,风险也小。二是信用审核引入社会化因素。即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等都可以增加个人信用分,但这些资料并不需要提供原件,其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所以,拍拍贷认为网络社区、用户网上的朋友圈也是其信用等级系统的重要部分之一,网站内圈中好友、会员好友越多,个人借入贷出次数越高,信用等级也越高。这样,网路活跃度也和用户个人身份、财务能力、银行信用度等一起构成了一整套的评价系统。拍拍贷发展迅速,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在全国积累了逾8万名注册用户,单20093月的放贷金额就接近累计总额的五分之一。

虽然拍拍贷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拍拍贷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拍拍贷对借款人只有信用要求而无抵押,对出借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行交易,拍拍贷只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和交易平台存在。所以,事实上这种形式对出借人来说风险是比较大的。但是拍拍贷的中标利率往往在15%以上,对于出借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诱惑。所以笔者认为投资拍拍贷,风险较高而收益也较高。因为是以竞标形式达成交易,交易双方自由交易,这些都是Prosper模式的典型特征。所以,拍拍贷属于单纯中介型P2P。而与拍拍贷相类似的是著名的红岭模式,虽然多了VIP会员保障金制度,但其高风险和拍拍贷是类似的。

2、宜信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

宜信P2P公司成立于2006年的北京。不同于拍拍贷,宜信采取的不是竞标方式。而是宜信全程掌控。当出借人决定借款,宜信就为他在借款申请人中挑选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据其信用审核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操作流程是,宜信将出借人的款项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给出借人,等到款项到第三方账户,合同正式生效。宜信虽然没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共立的合同,但是宜信第三方账户人,担任了出借和借款的债务转移人,即首先第三方账户户主成为宜信的出借人,等到宜信挑选好借款人后,第三方账户户主就把债权转到真正的出借人手中。对于P2P信贷服务平台推荐的每个借款人,出借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借给宜信组合的借款人;借款人每月还款,出借人每月可以动态地了解每一笔债权的偿还、收益等信息,出借人可以在第二个月得到所还本金和利息。当然出借人也可以选择不收款而继续放在宜信找下一个借款人。三年来,宜信快速崛起,目前已经在北京以及15个城市设立了网点,吸纳了几千名投资人的上亿资金,成为全国性P2P借贷连锁中介机构。

宜信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宜信的保障金制度。从宜信的运作模式看,宜信对借款人的掌控力度更强,出借人一般不参与审核,并且与借款人没有合同,而只有与宜信第三方的债权转让合同。这样,出借人就会有极大的风险。所以,为保护出借人的借款安全,宜信在与出借人的合同中承诺,一旦出现借款不还的情况,宜信从公司提取的保险金里出钱,包赔出借人全部本金和利息。这是对出借人的最大化担保。二是风险控制的两个绝招。作为还款的有力保障,宜信采取的分散贷款和每月还款制度,比较大限度地保障了有效还款。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宜信对借款人审核时都要求面见。所以,宜信在15个城市设点,其目的之一就是方便面见。面见由本人亲自出示各种证原件并当面询问使用用途等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借款人的真实性。据称宜信的坏账一直控制在2%以下。

从对借贷流程的强大操控力上看,宜信主要借鉴的是Zopa模式,而由P2P企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借款人利率的方式,则是与Lending Club相同,所以宜信属于复合中介型P2P。笔者认为宜信模式的风险控制力度较大,投资风险比较小,而收益相比拍拍贷低。

3、青岛模式:有抵押有担保模式。

青岛是民间借贷比较发达的地区。据业内粗略统计,自2003年青岛第一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成立以来,2006年本市此类机构发展至40多家,随后以每年50%左右的幅度增长,目前已达100家左右。而这些民间借贷中介基本都是作为个人对个人的出借和借款平台存在,所以也基本都可以说是属于P2P企业。青岛模式由于摸索时间较长而相对成熟。

青岛模式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风险小,不良贷款率低。青岛P2P公司不良贷款率普遍较低,一个重要原因是基本上都以房产为抵押,汽车、股票、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抵押物,以控制风险。调查几家较大的P2P网站时发现,其要求的抵押物一律是房产证,而且要求必须是可以看到并准确估价的青岛市区的房产。所以,青岛的P2P企业是基本不做外地人的生意的。严格的抵押制度的背后是出借人的低风险保障。因为有可信的抵押物P2P企业完全可以为出借人做担保。青岛P2P借贷利率一般由P2P公司根据借款人情况决定,平均在12%左右。

青岛P2P模式是风险最低的,P2P企业也是担负最大责任的。所以青岛P2P企业是典型的“复合中介型”。但是由于其企业都是民间借贷中介转型而来,所以并不重视网络的作用,其网站页面多半并没有个人借款信息或者是出借信息,而是公司的自我宣传,旨在让借款人或者是出借人到其公司面见洽谈,而且青岛只做本地人生意,由于P2P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以网络为载体展开运营的,所以青岛模式在一定意义还不是典型的P2P企业。

4、齐放模式:助学平台模式。

齐放P2P有更多的公益的色彩,但也有可观的利润。齐放网面对经济分层现象严重的大学生,将自己的目标群体锁定在能交学费但需要参加大学之外教育培训和投资的学生。他们或许在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下已经能够迈进大学的门槛,但却没有钱购买电脑、参加更多的教育培训等等,而齐放网提供这种可协商利息的贷款方式,为贷款拓宽了渠道。

齐放的风险控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分散贷款。这与其他P2P企业是相同的。二是严格审核。齐放有最严格的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即学生在发布求助信息前,需要通过五项相关的认证: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学生证认证。通过五次认证之后,学生身份才可以确定。三是风险共担。齐放借款对象主要来自与齐放合作的高校,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宁夏师范学院等,学校与齐放共同承担风险。这样既可以更好地找到合适的受贷对象,提供受贷学生的真实有效评估,又容易让学生通过齐放找到贷款, 还能规避出借人的风险。当借款成立后,钱也不会直接划到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保证了借贷的真实使用。

齐放的利润有三个来源:一是服务费,大约2%左右。二是网络广告收入。三是培训学费收入提成。这是比较有特色的一点。齐放通过与培训机构或企业合作,在为无力承担培训费用或企业培训的大学生提供助学的同时,也从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中分成。齐放网目前还与东方标准人纔服务公司、杭州新志向教育咨询公司等国内多家优秀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计划,将企业的实习资源、培训资源和优质的职业培训产品相结合,不但让大学生能够借到钱完成学业,还要帮助他们实现以后的就业,实现财务独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偿还的风险。齐放2007 年底启动,6个月就已经处理了2500项借款,平均每笔借款数目是400美元,还款期限12年,齐放提供给贷款人的年利率为5%15%,根据借款人公认的信用指数进行变动。距公司创始人陈国权称迄今为止还没有拖欠记录。

齐放的运营模式属于复合中介型而其盈利模式也是复合的,其利润来源并不是靠单一收取服务费,这在P2P企业中式比较特别的一点,也是值得其他P2P企业借鉴的一点。而又因为其借款人的单一学生身份使齐放具备公益性质,这点又与Kiva有相似之处。

从我国的P2P典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现状来看,中国借鉴外国模式是比较成功的。拍拍贷是单纯中介型,类似Prosper;宜信和青岛属于复合中介型,类似Zopa;而齐放则兼具ZopaKiva的双重特征,既是复合中介型P2P企业,又有公益性质。目前中国缺少像Lending Club这样利用现成的交际平台的P2P企业,但是青岛模式和齐放模式则更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P2P企业的风险控制比较成功,整个行业也正在迅速兴起和壮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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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对其监管与引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方面,首先,善意借款风险有限。一方面,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等违约纠纷。另一方面,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的最高借款额度只有30万,还款期限最长只48个月,而且额度较大者仅限于信用较好、有实体店和具体住所的客户,因此,其善意借款风险不大。其次,可能被利用出现非法集资行为。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部分多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如果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后,则极有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第三,可能出现重要信息泄露的情况。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信息留存网上,一旦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第四,贷款用途难以核实。即便是个别网络信贷平台采用了视频面谈等方式,仍然不排除有借款者将借入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可能。

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与引导。“P2P”模式的作用是对借贷双方提供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使出借人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借贷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等规定,“P2P”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所拥有的债权文件、收回出借资金和利息的权益受法律保护。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贷十条和由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出台《“P2P”网络融资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该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将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取缔非法的民间中介组织和活动;应该指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并明确监管方、网站,放贷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由工商、政法、税务及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库及其变动情况,为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审查和决策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要求网站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报表;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舆论等多种力量加大对逃债及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个人破产法》,加大企业及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摘选自《 人民论坛 》2010年第26期,作者陈初

 

 

 

 

 

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选择在网上进行借贷的人越来越多。谁也没想到,几年前还被看做超前理念的网络P2P借贷”,在短短几年后,便已在全球掀起一阵普及风潮,令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的人士也始料未及,不禁感叹互联网之瞬息万变。

目前,网络借贷服务已经在欧美地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2005年才创建的英国Zopa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 趁着迅猛的发展态势,Zopa团队还表示将开发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成立于2006年的Prosper发展更为迅猛,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俨然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行业的新焦点。与此同时,国内借贷网站也突然爆发,各种号称借贷平台、借贷中介、P2P小额贷款的借贷网站层出不穷。

P2P(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因为拥有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谈及P2P网络借贷时,表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风险很小,民间借贷对整个金融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尽快立法,监管部门也应该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发展方向。

    尽管如此,网络借贷也始终摆脱不了两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安全和效率。目前,在国内如此多的P2P借贷平台中,到底各自的操作模式有何特色,安全保障机制如何。综合国内各大借贷网站的特点,观察网贷行业已久的兴趣小组特整理出目前国内P2P(个人对个人)借贷网站的大致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A:

阿里小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liloan.com/)由阿里巴巴创建的P2P小额贷款模式,以阿里巴巴线下的贷款公司为主导,提供50万以下贷款。

B:

C:

畅贷网(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51qian.com/)畅贷网页面比较新颖、完善,但还处于测试期。

D:

点点贷(总部:长沙市  网址:http://www.dddai.cn/)借款的审核程序较严,所有借款者都必须强制加入一项叫做投资者保障的服务,借款须冻结保证金,不过有本金垫付机制,对投资者有诱惑力。此外,点点贷有一个第三方账户管理平台,叫做点付宝,网站社区比较活跃。

鼎力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dldai.com/)页面较为新颖,由学生借贷网的团队创建,对钻石vip和皇冠vip会员保证所有本息。

E:

E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esudai.com/)有一定的用户群。在E速贷规则中,借入者超过5万的用户必须进行全面现场认证,无认证的用户借款暂不能超过5万。这是E速贷风险控制的一项举措,通过E速贷现场认证后,放款额度会比较大。

F:

分分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fenfendai.com/)网站处于未运营状态。

G:

给力贷(总部:桂林市 网址:www.gldai.com)页面采用常见网贷平台模板。

H:

红岭创投(总部:深圳市  网址:http://www.my089.com/)从口碑来看,红岭似乎已经找到了行业领头羊的感觉,满标速度超一流。红岭走的是一条实而不华的道路,网站实力雄厚,页面虽并不精致,但规则非常人性化,“vip会员包赔代垫本金机制非常给力。红岭满标快,但手续费也较高。综合一下看,觉得红岭的最大优势在于对借出者的保护。

华夏创投(总部:合肥市 网址:http://www.v138.net/)网站运营后做了许多公关宣传。网站内部有创业项目合作版块,支持免费发布信心,网站无BBS交流社区。

I:

J:

K:

空中贷(总部:无锡市  网址:http://www.kzdai.com/)利率较高,几乎全部达到最高利率。

开开贷(总部:青岛市 网址:http://www.kaikaidai.com)目前仅面向山东地区开发注册,目前的功能和地域限制比较明显。

口贷网(总部:成都市  网址:http://www.qdai.com.cn/)口贷网尚处于内测期,团队创新能力较强,除页面设计新颖外,口贷网还开发了商场、公益等功能,并与保险公司创建了债务承保机制,有一定潜力。

L:

乐融巴巴(总部:乌鲁木齐  网址:http://www.lrbaba.com/)做了大量公关宣传,服务比较热情。

恋贷网(总部:沈阳 网址:http://www.ldp2p.com/)网店+借贷平台。 

M:

蚂蚁网(总部:重庆市  网址:http://www.mayi179.com/)新上线的网站,网站BBS社区未开通。

N:

诺诺镑客(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onobank.com/)在上海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新手引导包括页面设计很新颖。

你我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iwodai.com)新上线的网站。

O:

P:

拍拍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ppdai.com/)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10万注册资本起家。对投资者实行有条件赔付,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但拍拍贷审核和催收机制较好,管理费用也较低。拍拍贷一直在理念创新,最明显的的例子是要取消审核:抛开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使拍拍贷蜕变成一个孤零零的平台,借出者与借入者自行完全交易。而拍拍贷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关系。这个大胆的创新理念表明拍拍贷正尝试在模式上做出突破。

3P银行:(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3pbank.com)网站系统强大,页面非常新颖,目前网站处于Beta测试版本,未完全开放。

Q:

齐放网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齐放网是一家公益性质的P2P借贷网站,专门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助学借贷,学生申请借钱后,助学人投资放款,然后学生在之后6个月中连本带息还款。齐放网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

R:

人人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人人贷的特色在于专注于风险控制,审核程序较为复杂,信用额度十分低,感觉只适合特别小额的借款。人人贷这个名称,因为衔接了P2P(个人对个人)的主题,因此具备一定的网络推广优势。因为没有垫付,借出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不过人人贷对借款者有着严格的审核,以及成熟的催熟机制。特别要提的是,人人贷利率普遍偏低。

瑞银创投(总部:泰兴市 网址:http://www.ry289.com/)新上线的网站,只针对本地借款人开放借款,对全国开放投资。

S:

盛融在线(总部:广州市  网址:http://www.s-rong.cn/)盛融的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网站运营非常规范。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盛融主推担保标,且支持友情标,针对逾期也有垫付,是一家十分有潜力的借贷网站。

搜搜贷(总部:东莞市   网址:http://sosodai.com/)目前网站活跃度有限,有一定数量的大额投资者,主推担保标。

搜好贷(总部:厦门市  网址:http://www.sohodai.cn/)主要针对厦门市用户。

T:

天使计划(总部:昭通市  网址:http://www.zt15.com)天使计划在西南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网站功能俱全,有非常浓厚的公益气氛,网站开辟了助学借款专栏。另外,天使计划在页面设计也独具一格,且创新了许多功能,如网站的网信通功能可以为借贷者自动寻找匹配的投资。天使计划的额度分为信用额度、网站评级后的额度,在评级额度以内发的标拥有全额垫付机制。

U:

W:

微贷网(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wd5.com.cn)只针对江浙地区的用户放款,模仿红领模式,地域性较强。

网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wsudai.com/)网址处于内测期,未正式上线。

X:

信互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aapeer.com/ ) 公司为富泰金融集团成员,比较有实力,据说由于比较多签约的投资个人, 对于评级到C级别的借款人。

808信贷(总部:淮安市  网址:http://www.js808.cn/)人气有限,与大部分江浙地区信贷网站一样,借款利率普遍较高。

学生借贷网(总部:北京市网址:http://www.dingliwang.com/)针对大学生借贷的P2P平台,与鼎力贷同为一家投资公司创建,投资需联系管理员。

信而富(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crfcard.com/)线下P2P借贷平台,由四家公司(管理、营销、逾期服务、账务服务)组成,有一套风险预防机制。

Y:

易贷365总部:南京市  网址:http://www.edai365.cn/)易贷365须现场复核的才会全额垫付,网上复核的50%垫付,相比而言,易贷更照顾等级高的用户,没有达到一定的等级,手续费也会相对高点。如果有良好信誉,在易贷365提高额度也比较容易。另外,易贷365拥有一定的用户人气。

亿峰借贷(总部:台州市,网址:http://www.yf066.com/)规则设置上略有不同,分为推荐标/担保标体验标/风险标

宜信(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creditease.cn/)宜信模式与其他P2P线上借贷平台有所不同,它以线下为主导,在全国开设了许多办事处,并有许多公益项目合作,它既可以提供高于银行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一部分投资者,转眼间又经营起了银行的放贷业务。

Z:

中宝投资(总部:衢州市  网址:http://www.zbicc.com/)网站设计一流,让人耳目一新。借贷者以浙江衢州地区企业老板为主,借贷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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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张信良(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兼任)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全国担保行业等机构P2P业务规范管理的

指导意见(讨论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担保行业等机构开展P2P业务实行自律性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促进P2P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P2P业务的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为企业(中小、微型、工商户等)和自然人提供P2P融资业务咨询和担保机构及其中间业务的机构等。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资质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风险率等。

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风险率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开展经营业务时发生的代偿资金总额与自有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担保风险率是指担保机构赔偿总额与担保机构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管控风险率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管控风险出错资金和总资本流动比例。

第五条 地方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机构是P2P工作委员会地方分会,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本指导意见在当地的具体细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P2P业务的行业发展;

(三)审定授权范围内从事的P2P业务的机构的资质;

(四)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P2P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配合当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信委(厅)等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对P2P行业的指导监管;

(六)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二章     从事P2P业务的机构的设立及年检

第六条 地方各级政府授权P2P业务登记管理的部门。对设立一年后的P2P机构中先获得资质证书及加盖行业年检公章的,工商登记部门给予年检参考。

第七条 设立P2P机构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报告

1.设立目的;

2.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

3.注册资金数额;

4.申请从事的业务范围。

(二)机构的章程

(三)机构的操作细则

(四)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

(五)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第八条 参与P2P业务的准入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3人以上获得从业资格证书;

(七)融资性担保公司参照以上条件参与P2P业务。

二、参与P2P业务的运营机构的资质

(一)运营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测和追踪体系;

(五)要有ICP备案和公安部门备案;

(六)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P2P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的资质要求)

四、参与P2P业务的软件开发商资质

(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拥有金融信息系统(具体模块详见附件)著作权证书及源代码。

(三)系统集成国家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通过IS09001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参照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六)公司从事金融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时间不低于2年(提供证明材料或应用证明)。

(七)制造商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提供的统一操作流程基础模版进行软件开发,进行公测且获得测试证书后发行。

 

第三章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九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级资质标准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业务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8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5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2%。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的7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3%。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6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6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4%。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已担保项目投资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5%。

 

第四章   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认定管理

第十条 担保机构审批注册后,应向业务指导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取得资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担保机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发给《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满一年后申请资质等级。申请资质等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申请报告

1、申请资质的目的;

2、拟申请的资质等级;

3、担保机构已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业绩的简要介绍。

(二)各地方指导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资信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与主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件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及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6000万以上由中国担保协会核准资质,其他由地方省级协会核准。具体对其资金能力、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达不到资质条件的,允许继续使用《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一年;一年内仍不能达到条件者,自动退出担保行业。

第十三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每一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机构,予以降级。

第十四条 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担保机构必须向业务指导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资信证明;

(四)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业务指导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 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

(一)一级担保:可跨省区从事担保业务。

(二)二级担保:只能在省内从事担保业务;

(三)三级担保:只能在本地(州、市)从事担保业务;

(四)四级担保:只能在所在县(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五)持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的担保机构只能在地级(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 担保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从事担保活动,不得擅自越级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每季度向其业务指导部门上报财务报表。

 

第五章   担保机构的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担保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业务指导部门备案,取消其资质等级资格后,依法按企业歇业、破产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的,应终止担保业务。

第二十条 担保机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应依法保护其财产,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

 

第六章  其他机构资质等级

第二十一条  运营机构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等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业务范围》执行。

第二十三条  软件开发商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质或报告监管部门取消资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申请设立或者申请资质等级或申请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超越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担保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损害企业或银行利益的;

(五)因担保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机构代偿率超过7%,给予警告;代偿率超过10%,通报批评;代偿率超过20%,降低资质等级1级;代偿率超过25%,停业整顿;代偿率超过30%,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部门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在相关各部委备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贯彻实施。

 

 

 

 

 

 

 

 

 

 

 

 

 

P2P业务操作流程基础模版

 

图示说明:

1、投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投资方面的问题,运行机构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2、融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融资方面的信息,运行机构收取相应咨询费;

3、投资者要求担保机构介入;

4、担保机构为融资者提供连带担保;

5、融资者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担保机构向投资者发出支付令;

7、投资者在第三方托管机构开户存入款项;

8、担保机构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令,同时投资者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通知;

9、第三支付机构向融资者支付融资款。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


  为保证我国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P2P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经营性P2P行业自律,规范P2P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P2P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制定本宣言,供全体会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P2P项目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P2P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P2P文化,传播P2P文明,致力于P2P行业的宣传及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P2P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P2P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八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以经营P2P或者相关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将P2P资金挪用于非P2P目的的用途;
  4、承诺P2P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5、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6、进行虚假或, 误导性宣传;
  7、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维权篇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改善P2P行业经营环境,促进实现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P2P市场环境,统一市场规则。实现P2P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P2P投资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经营权益。

第十三条 维权范围包括: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平等的P2P业务经营权利;P2P公司的金融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其他各项权益不容受到损害。

第十四条 维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集体认定、协调一致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各会员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有关维权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业力量,维护P2P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有关P2P行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宣传与诉求上,应尽量采取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五条 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会员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或约定,共同提出并认真履行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情况。开展防治、惩戒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十六条 P2P行业实施联合制裁过程中,如被制裁人对损害P2P行业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切实整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可撤销有关制裁。
  第十七条 对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维权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高层联席会议及协会网站披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信息共享。

笫十九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P2P行业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P2P行业协会所开展的维权工作。

第二十条 联合维权措施包括:
  1、内部通报:根据协商结果,将有关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情况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内部通报。
  2、警示通知:对P2P行业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可向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发出警示通知。
  3、实行同业制裁: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应实施同业制裁。各会员单位接到同业制裁实施决定后应及时执行。
  4、实施公开曝光或投诉: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

5、其他方式:根据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维权。


第三章 文明服务篇

第二十一条 规范P2P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P2P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诚信为本,尽职专业的开展业务,树立P2P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创新能力,积极开发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业务、新产品,让更多投资者享受P2P服务所具有的特色优势。

第二十四条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风格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二十五条 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工作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保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态度诚恳,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赢取公众对P2P从业人员的信赖。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二十七条 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第二十八条 做好P2P产品推介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明确P2P业务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开发的新产品各种文件的制作应做到详尽、通俗。

笫二十九条 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员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术。要严格执行上岗资格认定制度,不合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第三十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督促各会员单位推进文明服务工作,维护P2P行业整体形象,对严重违反文明服务宣言,损害P2P行业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P2P行业市场秩序、规范P2P行业行为、维护P2P公司的合法权益,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P2P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业务范围和核准的条款经营P2P业务,并遵循各会员单位间共同达成的业务协议、约定。
  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应重合同、守信用,共同维护P2P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应履行的社会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维护P2P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友好协商、团结合作,保证各业务的健康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争夺市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方。
  第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人员从业或任职规定,加强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公约所述及的各项约定,凡发现有违背本公约上述行为的,无论违反者是否是会员,各相关单位均有权向P2P行业工作委员会反映,若违规者为工作委员会会员,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查实后处理;若违规者为非会员单位,则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整改和修正建议书。
  第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 本公约自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实施。

 

 

 

 

 

 

 

 

 

 

 

 

 

 

 

 

 

国内外P2P 运营模式介绍

(辅助材料)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全球化发展,P2P企业开始在国外和我国出现, P2P信贷模式也逐渐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但是,由于P2P模式是新兴事物,目前理论界对其所进行的系统研究是十分缺乏的。

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而P2P企业,就是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P2P借贷,是目前正在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借贷中介帮助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更重要的是,中介网络平台的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而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

P2P是“乡村银行”价值理念的体现。“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方式,是第三世界国家良好的扶贫范本。“乡村银行”属于纯民间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银行,它透过贷放50美元到100美元的小额资本,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也促成她们创造出了一种自产自销的小商业模式。“乡村银行”不需担保,还款率高达98.8%,贷款者96%为农村贫困妇女,迄今为止,已向800万人提供了小额贷款。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仿效,诸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意大利、中国等都出现了一些运营模式略有不同的P2P网络信贷平台。

一、国外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1Prosper模式2006年,网站prosper.Com在美国成立并运营。prospe帮助人们更方便地相互借贷。借的人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理由和还钱的时间;贷款额最低50元。网站就帮助借贷双方找到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网站靠收取手续费盈利。与普通的机构贷款对借款人过往借款历史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同,Prosper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经历、朋友评价和社会机构的从属关系来进行判断的。对于借款人,可以创建最高2.5万美元的借款条目,并设定一个愿意支付给出借人的最高利息率。像拍卖一样,出借人开始通过降低利息率进行竞拍, 拍卖结束后,Prosper将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贷款交给借款人。Prosper负责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支付和收集符合借贷双方要求的借款人和出借人。

Prosper的收入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1%3%费用,从出借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从20061月发布至20081月,Prosper已促成了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达到了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已达到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40.5万人,达到了230%的增长速度。这个网站最终引起了美国证监会的注意,他们认为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不合法,2008年初,美国证监会勒令网站关闭。 不过2009年加州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

Prosper模式是比较单纯的信贷中介模式,出售平台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

2Zopa模式Zopa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推广。它提供的是P2P社区贷款服务。Zopa 提供的是比较小的贷款,在1000美元和25000美元之间,他们运用信用评分的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借款人。首先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Zopa希望能用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人将一笔钱贷给几位个人借款人。Z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Zopa的模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在2007年分别获得了Webby Award的“最佳金融/支付网站”奖和Banker Award的“最佳在线项目”奖。成立至今Zopa已经获得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四轮共3390万美元的投资。

Zopa模式的特点在于分散贷款、划分信用等级、强制按月还款,网站担负了更多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3Lending Club模式20075月上线的加州的森尼维尔市贷款的俱乐部 Lending Club,看中的却是网民联络平台的高传播特性及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使用Facebook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及在线社区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聚合。 Facebook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全球网民联络平台,拥有千万用户。Lending Club具有固定的贷款利率及平均三年的贷款年限。借款人在进行贷款交易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信用认证和A-G分级。出借人可以浏览借款人的资料,并根据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等级或是否是自己的朋友来进行借款交易。Lending Club不采取竞标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借款人可以在Lending Club Facebook应用中发出借款请求, 因为Facebook中多为认识多时的朋友或同学,所以大多数借款人都觉得将借款请求在此公布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也不必将自己的信用历史公布,增强了私密性。Lending Club的平均贷款额为5500美元。最低1000美元,最高2.5万美元。目前Lending Club已经获得了来自Canaan Venture PartnersNorwest Venture Partners1230万美元投资。

Lending Club模式除了划分信用等级外,网站还规定固定利率,并且利用网民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一个创举。

4Kiva模式2005年成立的Kiva是一个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入非常低的企业。出借人根据地域、商业类型、风险水平等选择企业或企业家。每一个贴出的贷款请求会详细提供各企业家的简历、贷款理由和用途、从其他出借人处借贷的总金额、贷款时限(一般为6-12 个月),以及贷款的潜在风险。Kiva采取的是“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 美元。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 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通过以上四种P2P企业的典型分析可以看出,国外P2P企业主要是在探索中前进,就其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Z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Zopa Lending Club)三类。

 二、中国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P2P在线贷款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正是因为符合了外国人特有的消费习惯。英美等国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的习惯,所以当一种比向银行借款更灵活更可行的形式出现时,他们接受起来就更加容易,同时,由于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可以有据可查。那么,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我国,能否复制这种P2P网络贷款模式呢?

根据调查,中国注册登记为担保、 金融咨询等公司从

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有上万家,但是其中可以比较规范和成功从事P2P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比较得到公认的有宜信、拍拍贷、红岭、齐放和青岛的部分金融中介公司。而出现的时间却与外国公司相去不远。下面针对这些P2P企业做典型性分析。

1、拍拍贷模式:无抵押无担保模式。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是国内较为典型的P2P在线信贷平台,可以作为国内一些P2P网站的典型样本。拍拍贷借鉴的主要是Prosper的模式,采用竞标方式来实现在线借贷过程。利率由借款人和竞标人的供需市场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其操作流程是,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把自己的借款原因、 借款金额、预期年利率、借款期限一一列出并给出最高利率,出借人参与竞标,利率低者中标。一般多个出借人出借很小的资金给一个借款人,以分散风险。网页上会有该借款人借款进度以及完成投标笔数的显示。如果资金筹措期内,投标资金总额达到借款人的需求,则他此次的借款宣告成功,网站会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借款人必须按月向放款人还本付息。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筹到所需资金,该项借款计划则流标。

拍拍贷风险控制的两个特点是:一是规定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这样每月要还的数额是很小的,还款压力也小。而出借人可以按月收到还款,风险也小。二是信用审核引入社会化因素。即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等都可以增加个人信用分,但这些资料并不需要提供原件,其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所以,拍拍贷认为网络社区、用户网上的朋友圈也是其信用等级系统的重要部分之一,网站内圈中好友、会员好友越多,个人借入贷出次数越高,信用等级也越高。这样,网路活跃度也和用户个人身份、财务能力、银行信用度等一起构成了一整套的评价系统。拍拍贷发展迅速,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在全国积累了逾8万名注册用户,单20093月的放贷金额就接近累计总额的五分之一。

虽然拍拍贷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拍拍贷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拍拍贷对借款人只有信用要求而无抵押,对出借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行交易,拍拍贷只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和交易平台存在, 。所, 以,事实上这种形式对出借人来说风险是, 比较大的。但是拍拍贷的中标利率往往在15%以上,对于出借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诱惑。所以笔者认为投资拍拍贷,风险较高而收益也较高。因为是以竞标形式达成交易,交易双方自由交易,这些都是Prosper模式的典型特征。所以,拍拍贷属于单纯中介型P2P。而与拍拍贷相类似的是著名的红岭模式,虽然多了VIP会员保障金制度,但其高风险和拍拍贷是类似的。

2、宜信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

宜信P2P公司成立于2006年的北京。不同于拍拍贷,宜信采取的不是竞标方式。而是宜信全程掌控。当出借人决定借款,宜信就为他在借款申请人中挑选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据其信用审核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操作流程是,宜信将出借人的款项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给出借人,等到款项到第三方账户,合同正式生效。宜信虽然没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共立的合同,但是宜信第三方账户人,担任了出借和借款的债务转移人,即首先第三方账户户主成为宜信的出借人,等到宜信挑选好借款人后,第三方账户户主就把债权转到真正的出借人手中。对于P2P信贷服务平台推荐的每个借款人,出借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借给宜信组合的借款人;借款人每月还款,出借人每月可以动态地了解每一笔债权的偿还、收益等信息,出借人可以在第二个月得到所还本金和利息。当然出借人也可以选择不收款而继续放在宜信找下一个借款人。三年来,宜信快速崛起,目前已经在北京以及15个城市设立了网点,吸纳了几千名投资人的上亿资金,成为全国性P2P借贷连锁中介机构。

宜信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宜信的保障金制度。从宜信的运作模式看,宜信对借款人的掌控力度更强,出借人一般不参与审核,并且与借款人没有合同,而只有与宜信第三方的债权转让合同。这样,出借人就会有极大的风险。所以,为保护出借人的借款安全,宜信在与出借人的合同中承诺,一旦出现借款不还的情况,宜信从公司提取的保险金里出钱,包赔出借人全部本金和利息。这是对出借人的最大化担保。二是风险控制的两个绝招。作为还款的有力保障,宜信采取的分散贷款和每月还款制度,比较大限度地保障了有效还款。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宜信对借款人审核时都要求面见。所以,宜信在15个城市设点,其目的之一就是方便面见。面见由本人亲自出示各种证原件并当面询问使用用途等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借款人的真实性。据称宜信的坏账一直控制在2%以下。

从对借贷流程的强大操控力上看,宜信主要借鉴的是Zopa模式,而由P2P企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借款人利率的方式,则是与Lending Club相同,所以宜信属于复合中介型P2P。笔者认为宜信模式的风险控制力度较大,投资风险比较小,而收益相比拍拍贷低。

3、青岛模式:有抵押有担保模式。

青岛是民间借贷比较发达的地区。据业内粗略统计,自2003年青岛第一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成立以来,2006年本市此类机构发展至40多家,随后以每年50%左右的幅度增长,目前已达100家左右。而这些民间借贷中介基本都是作为个人对个人的出借和借款平台存在,所以也基本都可以说是属于P2P企业。青岛模式由于摸索时间较长而相对成熟。

青岛模式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风险小,不良贷款率低。青岛P2P公司不良贷款率普遍较低,一个重要原因是基本上都以房产为抵押,汽车、股票、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抵押物,以控制风险。调查几家较大的P2P网站时发现,其要求的抵押物一律是房产证,而且要求必须是可以看到并准确估价的青岛市区的房产。所以,青岛的P2P企业是基本不做外地人的生意的。严格的抵押制度的背后是出借人的低风险保障。因为有可信的抵押物P2P企业完全可以为出借人做担保。青岛P2P借贷利率一般由P2P公司根据借款人情况决定,平均在12%左右。

青岛P2P模式是风险最低的,P2P企业也是担负最大责任的。所以青岛P2P企业是典型的“复合中介型”。但是由于其企业都是民间借贷中介转型而来,所以并不重视网络的作用,其网站页面多半并没有个人借款信息或者是出借信息,而是公司的自我宣传,旨在让借款人或者是出借人到其公司面见洽谈,而且青岛只做本地人生意,由于P2P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以网络为载体展开运营的,所以青岛模式在一定意义还不是典型的P2P企业。

4、齐放模式:助学平台模式。

齐放P2P有更多的公益的色彩,但也有可观的利润。齐放网面对经济分层现象严重的大学生,将自己的目标群体锁定在能交学费但需要参加大学之外教育培训和投资的学生。他们或许在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下已经能够迈进大学的门槛,但却没有钱购买电脑、参加更多的教育培训等等,而齐放网提供这种可协商利息的贷款方式,为贷款拓宽了渠道。

齐放的风险控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分散贷款。这与其他P2P企业是相同的。二是严格审核。齐放有最严格的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即学生在发布求助信息前,需要通过五项相关的认证: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学生证认证。通过五次认证之后,学生身份才可以确定。三是风险共担。齐放借款对象主要来自与齐放合作的高校,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宁夏师范学院等,学校与齐放共同承担风险。这样既可以更好地找到合适的受贷对象,提供受贷学生的真实有效评估,又容易让学生通过齐放找到贷款, 还能规避出借人的风险。当借款成立后,钱也不会直接划到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保证了借贷的真实使用。

齐放的利润有三个来源:一是服务费,大约2%左右。二是网络广告收入。三是培训学费收入提成。这是比较有特色的一点。齐放通过与培训机构或企业合作,在为无力承担培训费用或企业培训的大学生提供助学的同时,也从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中分成。齐放网目前还与东方标准人纔服务公司、杭州新志向教育咨询公司等国内多家优秀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计划,将企业的实习资源、培训资源和优质的职业培训产品相结合,不但让大学生能够借到钱完成学业,还要帮助他们实现以后的就业,实现财务独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偿还的风险。齐放2007 年底启动,6个月就已经处理了2500项借款,平均每笔借款数目是400美元,还款期限12年,齐放提供给贷款人的年利率为5%15%,根据借款人公认的信用指数进行变动。距公司创始人陈国权称迄今为止还没有拖欠记录。

齐放的运营模式属于复合中介型而其盈利模式也是复合的,其利润来源并不是靠单一收取服务费,这在P2P企业中式比较特别的一点,也是值得其他P2P企业借鉴的一点。而又因为其借款人的单一学生身份使齐放具备公益性质,这点又与Kiva有相似之处。

从我国的P2P典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现状来看,中国借鉴外国模式是比较成功的。拍拍贷是单纯中介型,类似Prosper;宜信和青岛属于复合中介型,类似Zopa;而齐放则兼具ZopaKiva的双重特征,既是复合中介型P2P企业,又有公益性质。目前中国缺少像Lending Club这样利用现成的交际平台的P2P企业,但是青岛模式和齐放模式则更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P2P企业的风险控制比较成功,整个行业也正在迅速兴起和壮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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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对其监管与引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方面,首先,善意借款风险有限。一方面,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等违约纠纷。另一方面,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的最高借款额度只有30万,还款期限最长只48个月,而且额度较大者仅限于信用较好、有实体店和具体住所的客户,因此,其善意借款风险不大。其次,可能被利用出现非法集资行为。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部分多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如果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后,则极有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第三,可能出现重要信息泄露的情况。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信息留存网上,一旦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第四,贷款用途难以核实。即便是个别网络信贷平台采用了视频面谈等方式,仍然不排除有借款者将借入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可能。

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与引导。“P2P”模式的作用是对借贷双方提供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使出借人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借贷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等规定,“P2P”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所拥有的债权文件、收回出借资金和利息的权益受法律保护。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贷十条和由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出台《“P2P”网络融资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该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将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取缔非法的民间中介组织和活动;应该指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并明确监管方、网站,放贷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由工商、政法、税务及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库及其变动情况,为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审查和决策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要求网站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报表;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舆论等多种力量加大对逃债及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个人破产法》,加大企业及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摘选自《 人民论坛 》2010年第26期,作者陈初

 

 

 

 

 

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选择在网上进行借贷的人越来越多。谁也没想到,几年前还被看做超前理念的网络P2P借贷”,在短短几年后,便已在全球掀起一阵普及风潮,令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的人士也始料未及,不禁感叹互联网之瞬息万变。

目前,网络借贷服务已经在欧美地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2005年才创建的英国Zopa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 趁着迅猛的发展态势,Zopa团队还表示将开发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成立于2006年的Prosper发展更为迅猛,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俨然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行业的新焦点。与此同时,国内借贷网站也突然爆发,各种号称借贷平台、借贷中介、P2P小额贷款的借贷网站层出不穷。

P2P(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因为拥有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谈及P2P网络借贷时,表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风险很小,民间借贷对整个金融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尽快立法,监管部门也应该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发展方向。

    尽管如此,网络借贷也始终摆脱不了两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安全和效率。目前,在国内如此多的P2P借贷平台中,到底各自的操作模式有何特色,安全保障机制如何。综合国内各大借贷网站的特点,观察网贷行业已久的兴趣小组特整理出目前国内P2P(个人对个人)借贷网站的大致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A:

阿里小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liloan.com/)由阿里巴巴创建的P2P小额贷款模式,以阿里巴巴线下的贷款公司为主导,提供50万以下贷款。

B:

C:

畅贷网(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51qian.com/)畅贷网页面比较新颖、完善,但还处于测试期。

D:

点点贷(总部:长沙市  网址:http://www.dddai.cn/)借款的审核程序较严,所有借款者都必须强制加入一项叫做投资者保障的服务,借款须冻结保证金,不过有本金垫付机制,对投资者有诱惑力。此外,点点贷有一个第三方账户管理平台,叫做点付宝,网站社区比较活跃。

鼎力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dldai.com/)页面较为新颖,由学生借贷网的团队创建,对钻石vip和皇冠vip会员保证所有本息。

E:

E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esudai.com/)有一定的用户群。在E速贷规则中,借入者超过5万的用户必须进行全面现场认证,无认证的用户借款暂不能超过5万。这是E速贷风险控制的一项举措,通过E速贷现场认证后,放款额度会比较大。

F:

分分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fenfendai.com/)网站处于未运营状态。

G:

给力贷(总部:桂林市 网址:www.gldai.com)页面采用常见网贷平台模板。

H:

红岭创投(总部:深圳市  网址:http://www.my089.com/)从口碑来看,红岭似乎已经找到了行业领头羊的感觉,满标速度超一流。红岭走的是一条实而不华的道路,网站实力雄厚,页面虽并不精致,但规则非常人性化,“vip会员包赔代垫本金机制非常给力。红岭满标快,但手续费也较高。综合一下看,觉得红岭的最大优势在于对借出者的保护。

华夏创投(总部:合肥市 网址:http://www.v138.net/)网站运营后做了许多公关宣传。网站内部有创业项目合作版块,支持免费发布信心,网站无BBS交流社区。

I:

J:

K:

空中贷(总部:无锡市  网址:http://www.kzdai.com/)利率较高,几乎全部达到最高利率。

开开贷(总部:青岛市 网址:http://www.kaikaidai.com)目前仅面向山东地区开发注册,目前的功能和地域限制比较明显。

口贷网(总部:成都市  网址:http://www.qdai.com.cn/)口贷网尚处于内测期,团队创新能力较强,除页面设计新颖外,口贷网还开发了商场、公益等功能,并与保险公司创建了债务承保机制,有一定潜力。

L:

乐融巴巴(总部:乌鲁木齐  网址:http://www.lrbaba.com/)做了大量公关宣传,服务比较热情。

恋贷网(总部:沈阳 网址:http://www.ldp2p.com/)网店+借贷平台。 

M:

蚂蚁网(总部:重庆市  网址:http://www.mayi179.com/)新上线的网站,网站BBS社区未开通。

N:

诺诺镑客(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onobank.com/)在上海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新手引导包括页面设计很新颖。

你我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iwodai.com)新上线的网站。

O:

P:

拍拍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ppdai.com/)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10万注册资本起家。对投资者实行有条件赔付,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但拍拍贷审核和催收机制较好,管理费用也较低。拍拍贷一直在理念创新,最明显的的例子是要取消审核:抛开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使拍拍贷蜕变成一个孤零零的平台,借出者与借入者自行完全交易。而拍拍贷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关系。这个大胆的创新理念表明拍拍贷正尝试在模式上做出突破。

3P银行:(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3pbank.com)网站系统强大,页面非常新颖,目前网站处于Beta测试版本,未完全开放。

Q:

齐放网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齐放网是一家公益性质的P2P借贷网站,专门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助学借贷,学生申请借钱后,助学人投资放款,然后学生在之后6个月中连本带息还款。齐放网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

R:

人人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人人贷的特色在于专注于风险控制,审核程序较为复杂,信用额度十分低,感觉只适合特别小额的借款。人人贷这个名称,因为衔接了P2P(个人对个人)的主题,因此具备一定的网络推广优势。因为没有垫付,借出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不过人人贷对借款者有着严格的审核,以及成熟的催熟机制。特别要提的是,人人贷利率普遍偏低。

瑞银创投(总部:泰兴市 网址:http://www.ry289.com/)新上线的网站,只针对本地借款人开放借款,对全国开放投资。

S:

盛融在线(总部:广州市  网址:http://www.s-rong.cn/)盛融的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网站运营非常规范。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盛融主推担保标,且支持友情标,针对逾期也有垫付,是一家十分有潜力的借贷网站。

搜搜贷(总部:东莞市   网址:http://sosodai.com/)目前网站活跃度有限,有一定数量的大额投资者,主推担保标。

搜好贷(总部:厦门市  网址:http://www.sohodai.cn/)主要针对厦门市用户。

T:

天使计划(总部:昭通市  网址:http://www.zt15.com)天使计划在西南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网站功能俱全,有非常浓厚的公益气氛,网站开辟了助学借款专栏。另外,天使计划在页面设计也独具一格,且创新了许多功能,如网站的网信通功能可以为借贷者自动寻找匹配的投资。天使计划的额度分为信用额度、网站评级后的额度,在评级额度以内发的标拥有全额垫付机制。

U:

W:

微贷网(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wd5.com.cn)只针对江浙地区的用户放款,模仿红领模式,地域性较强。

网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wsudai.com/)网址处于内测期,未正式上线。

X:

信互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aapeer.com/ ) 公司为富泰金融集团成员,比较有实力,据说由于比较多签约的投资个人, 对于评级到C级别的借款人。

808信贷(总部:淮安市  网址:http://www.js808.cn/)人气有限,与大部分江浙地区信贷网站一样,借款利率普遍较高。

学生借贷网(总部:北京市网址:http://www.dingliwang.com/)针对大学生借贷的P2P平台,与鼎力贷同为一家投资公司创建,投资需联系管理员。

信而富(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crfcard.com/)线下P2P借贷平台,由四家公司(管理、营销、逾期服务、账务服务)组成,有一套风险预防机制。

Y:

易贷365总部:南京市  网址:http://www.edai365.cn/)易贷365须现场复核的才会全额垫付,网上复核的50%垫付,相比而言,易贷更照顾等级高的用户,没有达到一定的等级,手续费也会相对高点。如果有良好信誉,在易贷365提高额度也比较容易。另外,易贷365拥有一定的用户人气。

亿峰借贷(总部:台州市,网址:http://www.yf066.com/)规则设置上略有不同,分为推荐标/担保标体验标/风险标

宜信(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creditease.cn/)宜信模式与其他P2P线上借贷平台有所不同,它以线下为主导,在全国开设了许多办事处,并有许多公益项目合作,它既可以提供高于银行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一部分投资者,转眼间又经营起了银行的放贷业务。

Z:

中宝投资(总部:衢州市  网址:http://www.zbicc.com/)网站设计一流,让人耳目一新。借贷者以浙江衢州地区企业老板为主,借贷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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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张信良(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兼任)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全国担保行业等机构P2P业务规范管理的

指导意见(讨论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担保行业等机构开展P2P业务实行自律性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促进P2P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P2P业务的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为企业(中小、微型、工商户等)和自然人提供P2P融资业务咨询和担保机构及其中间业务的机构等。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资质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风险率等。

第四条 本意见所称风险率是指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开展经营业务时发生的代偿资金总额与自有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担保风险率是指担保机构赔偿总额与担保机构实有资金总额的比率。管控风险率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管控风险出错资金和总资本流动比例。

第五条 地方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机构是P2P工作委员会地方分会,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本指导意见在当地的具体细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P2P业务的行业发展;

(三)审定授权范围内从事的P2P业务的机构的资质;

(四)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P2P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配合当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信委(厅)等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对P2P行业的指导监管;

(六)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第二章     从事P2P业务的机构的设立及年检

第六条 地方各级政府授权P2P业务登记管理的部门。对设立一年后的P2P机构中先获得资质证书及加盖行业年检公章的,工商登记部门给予年检参考。

第七条 设立P2P机构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报告

1.设立目的;

2.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

3.注册资金数额;

4.申请从事的业务范围。

(二)机构的章程

(三)机构的操作细则

(四)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

(五)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第八条 参与P2P业务的准入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3人以上获得从业资格证书;

(七)融资性担保公司参照以上条件参与P2P业务。

二、参与P2P业务的运营机构的资质

(一)运营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金融、担保和政策、法律等业务知识,具有5年以上商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无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分之二人员有3年以上商贸业务或2年以上金融、保险、网络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测和追踪体系;

(五)要有ICP备案和公安部门备案;

(六)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P2P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的资质要求)

四、参与P2P业务的软件开发商资质

(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拥有金融信息系统(具体模块详见附件)著作权证书及源代码。

(三)系统集成国家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通过IS09001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参照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六)公司从事金融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时间不低于2年(提供证明材料或应用证明)。

(七)制造商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提供的统一操作流程基础模版进行软件开发,进行公测且获得测试证书后发行。

 

第三章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

第九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级资质标准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亿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业务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8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5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2%。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学历及高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学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的7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1亿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3%。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3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60%以上;

3、经营第一年担保资金总额达6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4%。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0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及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已担保项目投资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代偿率不超过5%。

 

第四章   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认定管理

第十条 担保机构审批注册后,应向业务指导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取得资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担保机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发给《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满一年后申请资质等级。申请资质等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申请报告

1、申请资质的目的;

2、拟申请的资质等级;

3、担保机构已具备的资金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担保业绩的简要介绍。

(二)各地方指导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资信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与主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件复印件;

(六)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业务指导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及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在6000万以上由中国担保协会核准资质,其他由地方省级协会核准。具体对其资金能力、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达不到资质条件的,允许继续使用《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一年;一年内仍不能达到条件者,自动退出担保行业。

第十三条 担保机构的资质等级每一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机构,予以降级。

第十四条 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担保机构必须向业务指导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资信证明;

(四)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业务指导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 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

(一)一级担保:可跨省区从事担保业务。

(二)二级担保:只能在省内从事担保业务;

(三)三级担保:只能在本地(州、市)从事担保业务;

(四)四级担保:只能在所在县(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五)持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临时资质证书》的担保机构只能在地级(市、区)内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 担保机构必须在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从事担保活动,不得擅自越级从事担保业务。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每季度向其业务指导部门上报财务报表。

 

第五章   担保机构的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担保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业务指导部门备案,取消其资质等级资格后,依法按企业歇业、破产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业务指导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的,应终止担保业务。

第二十条 担保机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应依法保护其财产,按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

 

第六章  其他机构资质等级

第二十一条  运营机构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运营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等级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业务范围》执行。

第二十三条  软件开发商等级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公布。(《P2P行业软件开发机构等级认证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质或报告监管部门取消资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申请设立或者申请资质等级或申请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超越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担保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损害企业或银行利益的;

(五)因担保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机构代偿率超过7%,给予警告;代偿率超过10%,通报批评;代偿率超过20%,降低资质等级1级;代偿率超过25%,停业整顿;代偿率超过30%,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部门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在相关各部委备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贯彻实施。

 

 

 

 

 

 

 

 

 

 

 

 

 

P2P业务操作流程基础模版

 

图示说明:

1、投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投资方面的问题,运行机构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2、融资者向运行机构咨询相关融资方面的信息,运行机构收取相应咨询费;

3、投资者要求担保机构介入;

4、担保机构为融资者提供连带担保;

5、融资者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担保机构向投资者发出支付令;

7、投资者在第三方托管机构开户存入款项;

8、担保机构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令,同时投资者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出支付通知;

9、第三支付机构向融资者支付融资款。

 

 

 

 

 

 

 

 

 

 

 

中国P2P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稿)


  为保证我国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P2P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经营性P2P行业自律,规范P2P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P2P行业健康运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特制定本宣言,供全体会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第一章            自律篇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 严格遵守P2P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维护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自律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P2P项目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证P2P行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P2P文化,传播P2P文明,致力于P2P行业的宣传及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P2P市场。以规范的运作、专业的管理、稳健的经营,树立P2P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众对P2P行业的信心。关注公众对P2P行业行为的评议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八条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倡导会员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 维护行业声誉,禁止下列行为:
  1、以经营P2P或者相关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2、利用行业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3、将P2P资金挪用于非P2P目的的用途;
  4、承诺P2P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5、恶意竞争,贬损同业;
  6、进行虚假或, 误导性宣传;
  7、利用受托人身份协助他人违反或变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维权篇

第十一条 依法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改善P2P行业经营环境,促进实现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谋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P2P市场环境,统一市场规则。实现P2P业务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维护P2P投资者本身应该具有的合法、平等的经营权益。

第十三条 维权范围包括: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平等的P2P业务经营权利;P2P公司的金融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其他各项权益不容受到损害。

第十四条 维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集体认定、协调一致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各会员单位共同制定和修订有关维权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依靠行业力量,维护P2P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有关P2P行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的宣传与诉求上,应尽量采取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第十五条 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会员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或约定,共同提出并认真履行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情况。开展防治、惩戒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联合调研,调查和客观评判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人的信用状况,并在维护P2P行业合法权益的立法、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十六条 P2P行业实施联合制裁过程中,如被制裁人对损害P2P行业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切实整改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可撤销有关制裁。
  第十七条 对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单位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维权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高层联席会议及协会网站披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信息共享。

笫十九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P2P行业维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各会员单位应履行本宣言规定的义务,配合和支持P2P行业协会所开展的维权工作。

第二十条 联合维权措施包括:
  1、内部通报:根据协商结果,将有关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情况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内部通报。
  2、警示通知:对P2P行业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的,可向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发出警示通知。
  3、实行同业制裁: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应实施同业制裁。各会员单位接到同业制裁实施决定后应及时执行。
  4、实施公开曝光或投诉: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P2P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和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

5、其他方式:根据损害P2P行业权益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采取其他方式实施维权。


第三章 文明服务篇

第二十一条 规范P2P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P2P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诚信为本,尽职专业的开展业务,树立P2P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提高研究创新能力,积极开发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业务、新产品,让更多投资者享受P2P服务所具有的特色优势。

第二十四条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风格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二十五条 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工作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保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态度诚恳,不卑不亢,以良好的形象赢取公众对P2P从业人员的信赖。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二十七条 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第二十八条 做好P2P产品推介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明确P2P业务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开发的新产品各种文件的制作应做到详尽、通俗。

笫二十九条 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员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术。要严格执行上岗资格认定制度,不合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第三十条 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督促各会员单位推进文明服务工作,维护P2P行业整体形象,对严重违反文明服务宣言,损害P2P行业整体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P2P行业市场秩序、规范P2P行业行为、维护P2P公司的合法权益,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P2P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业务范围和核准的条款经营P2P业务,并遵循各会员单位间共同达成的业务协议、约定。
  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应重合同、守信用,共同维护P2P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应履行的社会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维护P2P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友好协商、团结合作,保证各业务的健康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争夺市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方。
  第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人员从业或任职规定,加强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公约所述及的各项约定,凡发现有违背本公约上述行为的,无论违反者是否是会员,各相关单位均有权向P2P行业工作委员会反映,若违规者为工作委员会会员,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查实后处理;若违规者为非会员单位,则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整改和修正建议书。
  第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 本公约自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实施。

 

 

 

 

 

 

 

 

 

 

 

 

 

 

 

 

 

国内外P2P 运营模式介绍

(辅助材料)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全球化发展,P2P企业开始在国外和我国出现, P2P信贷模式也逐渐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但是,由于P2P模式是新兴事物,目前理论界对其所进行的系统研究是十分缺乏的。

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而P2P企业,就是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P2P借贷,是目前正在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借贷中介帮助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更重要的是,中介网络平台的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而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

P2P是“乡村银行”价值理念的体现。“乡村银行”小额贷款方式,是第三世界国家良好的扶贫范本。“乡村银行”属于纯民间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银行,它透过贷放50美元到100美元的小额资本,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也促成她们创造出了一种自产自销的小商业模式。“乡村银行”不需担保,还款率高达98.8%,贷款者96%为农村贫困妇女,迄今为止,已向800万人提供了小额贷款。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仿效,诸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意大利、中国等都出现了一些运营模式略有不同的P2P网络信贷平台。

一、国外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1Prosper模式2006年,网站prosper.Com在美国成立并运营。prospe帮助人们更方便地相互借贷。借的人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理由和还钱的时间;贷款额最低50元。网站就帮助借贷双方找到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网站靠收取手续费盈利。与普通的机构贷款对借款人过往借款历史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同,Prosper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经历、朋友评价和社会机构的从属关系来进行判断的。对于借款人,可以创建最高2.5万美元的借款条目,并设定一个愿意支付给出借人的最高利息率。像拍卖一样,出借人开始通过降低利息率进行竞拍, 拍卖结束后,Prosper将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贷款交给借款人。Prosper负责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支付和收集符合借贷双方要求的借款人和出借人。

Prosper的收入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1%3%费用,从出借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从20061月发布至20081月,Prosper已促成了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达到了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已达到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40.5万人,达到了230%的增长速度。这个网站最终引起了美国证监会的注意,他们认为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不合法,2008年初,美国证监会勒令网站关闭。 不过2009年加州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

Prosper模式是比较单纯的信贷中介模式,出售平台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

2Zopa模式Zopa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推广。它提供的是P2P社区贷款服务。Zopa 提供的是比较小的贷款,在1000美元和25000美元之间,他们运用信用评分的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借款人。首先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Zopa希望能用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人将一笔钱贷给几位个人借款人。Z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Zopa的模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在2007年分别获得了Webby Award的“最佳金融/支付网站”奖和Banker Award的“最佳在线项目”奖。成立至今Zopa已经获得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四轮共3390万美元的投资。

Zopa模式的特点在于分散贷款、划分信用等级、强制按月还款,网站担负了更多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3Lending Club模式20075月上线的加州的森尼维尔市贷款的俱乐部 Lending Club,看中的却是网民联络平台的高传播特性及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使用Facebook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及在线社区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聚合。 Facebook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全球网民联络平台,拥有千万用户。Lending Club具有固定的贷款利率及平均三年的贷款年限。借款人在进行贷款交易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信用认证和A-G分级。出借人可以浏览借款人的资料,并根据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等级或是否是自己的朋友来进行借款交易。Lending Club不采取竞标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借款人可以在Lending Club Facebook应用中发出借款请求, 因为Facebook中多为认识多时的朋友或同学,所以大多数借款人都觉得将借款请求在此公布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也不必将自己的信用历史公布,增强了私密性。Lending Club的平均贷款额为5500美元。最低1000美元,最高2.5万美元。目前Lending Club已经获得了来自Canaan Venture PartnersNorwest Venture Partners1230万美元投资。

Lending Club模式除了划分信用等级外,网站还规定固定利率,并且利用网民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一个创举。

4Kiva模式2005年成立的Kiva是一个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入非常低的企业。出借人根据地域、商业类型、风险水平等选择企业或企业家。每一个贴出的贷款请求会详细提供各企业家的简历、贷款理由和用途、从其他出借人处借贷的总金额、贷款时限(一般为6-12 个月),以及贷款的潜在风险。Kiva采取的是“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 美元。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 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通过以上四种P2P企业的典型分析可以看出,国外P2P企业主要是在探索中前进,就其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Z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Zopa Lending Club)三类。

 二、中国主要的P2P运营模式

P2P在线贷款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正是因为符合了外国人特有的消费习惯。英美等国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的习惯,所以当一种比向银行借款更灵活更可行的形式出现时,他们接受起来就更加容易,同时,由于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可以有据可查。那么,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我国,能否复制这种P2P网络贷款模式呢?

根据调查,中国注册登记为担保、 金融咨询等公司从

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有上万家,但是其中可以比较规范和成功从事P2P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比较得到公认的有宜信、拍拍贷、红岭、齐放和青岛的部分金融中介公司。而出现的时间却与外国公司相去不远。下面针对这些P2P企业做典型性分析。

1、拍拍贷模式:无抵押无担保模式。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是国内较为典型的P2P在线信贷平台,可以作为国内一些P2P网站的典型样本。拍拍贷借鉴的主要是Prosper的模式,采用竞标方式来实现在线借贷过程。利率由借款人和竞标人的供需市场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其操作流程是,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把自己的借款原因、 借款金额、预期年利率、借款期限一一列出并给出最高利率,出借人参与竞标,利率低者中标。一般多个出借人出借很小的资金给一个借款人,以分散风险。网页上会有该借款人借款进度以及完成投标笔数的显示。如果资金筹措期内,投标资金总额达到借款人的需求,则他此次的借款宣告成功,网站会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借款人必须按月向放款人还本付息。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筹到所需资金,该项借款计划则流标。

拍拍贷风险控制的两个特点是:一是规定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这样每月要还的数额是很小的,还款压力也小。而出借人可以按月收到还款,风险也小。二是信用审核引入社会化因素。即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等都可以增加个人信用分,但这些资料并不需要提供原件,其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所以,拍拍贷认为网络社区、用户网上的朋友圈也是其信用等级系统的重要部分之一,网站内圈中好友、会员好友越多,个人借入贷出次数越高,信用等级也越高。这样,网路活跃度也和用户个人身份、财务能力、银行信用度等一起构成了一整套的评价系统。拍拍贷发展迅速,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在全国积累了逾8万名注册用户,单20093月的放贷金额就接近累计总额的五分之一。

虽然拍拍贷有黑名单公开曝光,但并不赔偿出借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逾期不还的情况,拍拍贷只退还出借人手续费,所以资金回收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出借人自行承担。拍拍贷对借款人只有信用要求而无抵押,对出借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行交易,拍拍贷只是作为一个见证人和交易平台存在。所以,事实上这种形式对出借人来说风险是比较大的。但是拍拍贷的中标利率往往在15%以上,对于出借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诱惑。所以笔者认为投资拍拍贷,风险较高而收益也较高。因为是以竞标形式达成交易,交易双方自由交易,这些都是Prosper模式的典型特征。所以,拍拍贷属于单纯中介型P2P。而与拍拍贷相类似的是著名的红岭模式,虽然多了VIP会员保障金制度,但其高风险和拍拍贷是类似的。

2、宜信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

宜信P2P公司成立于2006年的北京。不同于拍拍贷,宜信采取的不是竞标方式。而是宜信全程掌控。当出借人决定借款,宜信就为他在借款申请人中挑选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据其信用审核决定。企业利润来自服务费。操作流程是,宜信将出借人的款项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给出借人,等到款项到第三方账户,合同正式生效。宜信虽然没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共立的合同,但是宜信第三方账户人,担任了出借和借款的债务转移人,即首先第三方账户户主成为宜信的出借人,等到宜信挑选好借款人后,第三方账户户主就把债权转到真正的出借人手中。对于P2P信贷服务平台推荐的每个借款人,出借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借给宜信组合的借款人;借款人每月还款,出借人每月可以动态地了解每一笔债权的偿还、收益等信息,出借人可以在第二个月得到所还本金和利息。当然出借人也可以选择不收款而继续放在宜信找下一个借款人。三年来,宜信快速崛起,目前已经在北京以及15个城市设立了网点,吸纳了几千名投资人的上亿资金,成为全国性P2P借贷连锁中介机构。

宜信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宜信的保障金制度。从宜信的运作模式看,宜信对借款人的掌控力度更强,出借人一般不参与审核,并且与借款人没有合同,而只有与宜信第三方的债权转让合同。这样,出借人就会有极大的风险。所以,为保护出借人的借款安全,宜信在与出借人的合同中承诺,一旦出现借款不还的情况,宜信从公司提取的保险金里出钱,包赔出借人全部本金和利息。这是对出借人的最大化担保。二是风险控制的两个绝招。作为还款的有力保障,宜信采取的分散贷款和每月还款制度,比较大限度地保障了有效还款。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宜信对借款人审核时都要求面见。所以,宜信在15个城市设点,其目的之一就是方便面见。面见由本人亲自出示各种证原件并当面询问使用用途等情况,较好地保证了借款人的真实性。据称宜信的坏账一直控制在2%以下。

从对借贷流程的强大操控力上看,宜信主要借鉴的是Zopa模式,而由P2P企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借款人利率的方式,则是与Lending Club相同,所以宜信属于复合中介型P2P。笔者认为宜信模式的风险控制力度较大,投资风险比较小,而收益相比拍拍贷低。

3、青岛模式:有抵押有担保模式。

青岛是民间借贷比较发达的地区。据业内粗略统计,自2003年青岛第一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成立以来,2006年本市此类机构发展至40多家,随后以每年50%左右的幅度增长,目前已达100家左右。而这些民间借贷中介基本都是作为个人对个人的出借和借款平台存在,所以也基本都可以说是属于P2P企业。青岛模式由于摸索时间较长而相对成熟。

青岛模式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风险小,不良贷款率低。青岛P2P公司不良贷款率普遍较低,一个重要原因是基本上都以房产为抵押,汽车、股票、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抵押物,以控制风险。调查几家较大的P2P网站时发现,其要求的抵押物一律是房产证,而且要求必须是可以看到并准确估价的青岛市区的房产。所以,青岛的P2P企业是基本不做外地人的生意的。严格的抵押制度的背后是出借人的低风险保障。因为有可信的抵押物P2P企业完全可以为出借人做担保。青岛P2P借贷利率一般由P2P公司根据借款人情况决定,平均在12%左右。

青岛P2P模式是风险最低的,P2P企业也是担负最大责任的。所以青岛P2P企业是典型的“复合中介型”。但是由于其企业都是民间借贷中介转型而来,所以并不重视网络的作用,其网站页面多半并没有个人借款信息或者是出借信息,而是公司的自我宣传,旨在让借款人或者是出借人到其公司面见洽谈,而且青岛只做本地人生意,由于P2P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以网络为载体展开运营的,所以青岛模式在一定意义还不是典型的P2P企业。

4、齐放模式:助学平台模式。

齐放P2P有更多的公益的色彩,但也有可观的利润。齐放网面对经济分层现象严重的大学生,将自己的目标群体锁定在能交学费但需要参加大学之外教育培训和投资的学生。他们或许在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下已经能够迈进大学的门槛,但却没有钱购买电脑、参加更多的教育培训等等,而齐放网提供这种可协商利息的贷款方式,为贷款拓宽了渠道。

齐放的风险控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分散贷款。这与其他P2P企业是相同的。二是严格审核。齐放有最严格的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即学生在发布求助信息前,需要通过五项相关的认证: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学生证认证。通过五次认证之后,学生身份才可以确定。三是风险共担。齐放借款对象主要来自与齐放合作的高校,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宁夏师范学院等,学校与齐放共同承担风险。这样既可以更好地找到合适的受贷对象,提供受贷学生的真实有效评估,又容易让学生通过齐放找到贷款, 还能规避出借人的风险。当借款成立后,钱也不会直接划到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保证了借贷的真实使用。

齐放的利润有三个来源:一是服务费,大约2%左右。二是网络广告收入。三是培训学费收入提成。这是比较有特色的一点。齐放通过与培训机构或企业合作,在为无力承担培训费用或企业培训的大学生提供助学的同时,也从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中分成。齐放网目前还与东方标准人纔服务公司、杭州新志向教育咨询公司等国内多家优秀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计划,将企业的实习资源、培训资源和优质的职业培训产品相结合,不但让大学生能够借到钱完成学业,还要帮助他们实现以后的就业,实现财务独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偿还的风险。齐放2007 年底启动,6个月就已经处理了2500项借款,平均每笔借款数目是400美元,还款期限12年,齐放提供给贷款人的年利率为5%15%,根据借款人公认的信用指数进行变动。距公司创始人陈国权称迄今为止还没有拖欠记录。

齐放的运营模式属于复合中介型而其盈利模式也是复合的,其利润来源并不是靠单一收取服务费,这在P2P企业中式比较特别的一点,也是值得其他P2P企业借鉴的一点。而又因为其借款人的单一学生身份使齐放具备公益性质,这点又与Kiva有相似之处。

从我国的P2P典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现状来看,中国借鉴外国模式是比较成功的。拍拍贷是单纯中介型,类似Prosper;宜信和青岛属于复合中介型,类似Zopa;而齐放则兼具ZopaKiva的双重特征,既是复合中介型P2P企业,又有公益性质。目前中国缺少像Lending Club这样利用现成的交际平台的P2P企业,但是青岛模式和齐放模式则更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P2P企业的风险控制比较成功,整个行业也正在迅速兴起和壮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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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网络借贷风险及对其监管与引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方面,首先,善意借款风险有限。一方面,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等违约纠纷。另一方面,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的最高借款额度只有30万,还款期限最长只48个月,而且额度较大者仅限于信用较好、有实体店和具体住所的客户,因此,其善意借款风险不大。其次,可能被利用出现非法集资行为。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部分多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如果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后,则极有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第三,可能出现重要信息泄露的情况。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信息留存网上,一旦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第四,贷款用途难以核实。即便是个别网络信贷平台采用了视频面谈等方式,仍然不排除有借款者将借入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可能。

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与引导。“P2P”模式的作用是对借贷双方提供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使出借人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借贷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等规定,“P2P”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所拥有的债权文件、收回出借资金和利息的权益受法律保护。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贷十条和由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出台《“P2P”网络融资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该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将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取缔非法的民间中介组织和活动;应该指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并明确监管方、网站,放贷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由工商、政法、税务及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库及其变动情况,为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审查和决策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要求网站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报表;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舆论等多种力量加大对逃债及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个人破产法》,加大企业及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摘选自《 人民论坛 》2010年第26期,作者陈初

 

 

 

 

 

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选择在网上进行借贷的人越来越多。谁也没想到,几年前还被看做超前理念的网络P2P借贷”,在短短几年后,便已在全球掀起一阵普及风潮,令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的人士也始料未及,不禁感叹互联网之瞬息万变。

目前,网络借贷服务已经在欧美地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2005年才创建的英国Zopa目前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 趁着迅猛的发展态势,Zopa团队还表示将开发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成立于2006年的Prosper发展更为迅猛,目前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俨然成为全球电子商务行业的新焦点。与此同时,国内借贷网站也突然爆发,各种号称借贷平台、借贷中介、P2P小额贷款的借贷网站层出不穷。

P2P(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因为拥有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谈及P2P网络借贷时,表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风险很小,民间借贷对整个金融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尽快立法,监管部门也应该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发展方向。

    尽管如此,网络借贷也始终摆脱不了两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安全和效率。目前,在国内如此多的P2P借贷平台中,到底各自的操作模式有何特色,安全保障机制如何。综合国内各大借贷网站的特点,观察网贷行业已久的兴趣小组特整理出目前国内P2P(个人对个人)借贷网站的大致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A:

阿里小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liloan.com/)由阿里巴巴创建的P2P小额贷款模式,以阿里巴巴线下的贷款公司为主导,提供50万以下贷款。

B:

C:

畅贷网(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51qian.com/)畅贷网页面比较新颖、完善,但还处于测试期。

D:

点点贷(总部:长沙市  网址:http://www.dddai.cn/)借款的审核程序较严,所有借款者都必须强制加入一项叫做投资者保障的服务,借款须冻结保证金,不过有本金垫付机制,对投资者有诱惑力。此外,点点贷有一个第三方账户管理平台,叫做点付宝,网站社区比较活跃。

鼎力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dldai.com/)页面较为新颖,由学生借贷网的团队创建,对钻石vip和皇冠vip会员保证所有本息。

E:

E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esudai.com/)有一定的用户群。在E速贷规则中,借入者超过5万的用户必须进行全面现场认证,无认证的用户借款暂不能超过5万。这是E速贷风险控制的一项举措,通过E速贷现场认证后,放款额度会比较大。

F:

分分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fenfendai.com/)网站处于未运营状态。

G:

给力贷(总部:桂林市 网址:www.gldai.com)页面采用常见网贷平台模板。

H:

红岭创投(总部:深圳市  网址:http://www.my089.com/)从口碑来看,红岭似乎已经找到了行业领头羊的感觉,满标速度超一流。红岭走的是一条实而不华的道路,网站实力雄厚,页面虽并不精致,但规则非常人性化,“vip会员包赔代垫本金机制非常给力。红岭满标快,但手续费也较高。综合一下看,觉得红岭的最大优势在于对借出者的保护。

华夏创投(总部:合肥市 网址:http://www.v138.net/)网站运营后做了许多公关宣传。网站内部有创业项目合作版块,支持免费发布信心,网站无BBS交流社区。

I:

J:

K:

空中贷(总部:无锡市  网址:http://www.kzdai.com/)利率较高,几乎全部达到最高利率。

开开贷(总部:青岛市 网址:http://www.kaikaidai.com)目前仅面向山东地区开发注册,目前的功能和地域限制比较明显。

口贷网(总部:成都市  网址:http://www.qdai.com.cn/)口贷网尚处于内测期,团队创新能力较强,除页面设计新颖外,口贷网还开发了商场、公益等功能,并与保险公司创建了债务承保机制,有一定潜力。

L:

乐融巴巴(总部:乌鲁木齐  网址:http://www.lrbaba.com/)做了大量公关宣传,服务比较热情。

恋贷网(总部:沈阳 网址:http://www.ldp2p.com/)网店+借贷平台。 

M:

蚂蚁网(总部:重庆市  网址:http://www.mayi179.com/)新上线的网站,网站BBS社区未开通。

N:

诺诺镑客(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onobank.com/)在上海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新手引导包括页面设计很新颖。

你我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niwodai.com)新上线的网站。

O:

P:

拍拍贷(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ppdai.com/)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10万注册资本起家。对投资者实行有条件赔付,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但拍拍贷审核和催收机制较好,管理费用也较低。拍拍贷一直在理念创新,最明显的的例子是要取消审核:抛开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使拍拍贷蜕变成一个孤零零的平台,借出者与借入者自行完全交易。而拍拍贷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关系。这个大胆的创新理念表明拍拍贷正尝试在模式上做出突破。

3P银行:(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3pbank.com)网站系统强大,页面非常新颖,目前网站处于Beta测试版本,未完全开放。

Q:

齐放网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齐放网是一家公益性质的P2P借贷网站,专门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助学借贷,学生申请借钱后,助学人投资放款,然后学生在之后6个月中连本带息还款。齐放网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

R:

人人贷(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renrendai.com/)人人贷的特色在于专注于风险控制,审核程序较为复杂,信用额度十分低,感觉只适合特别小额的借款。人人贷这个名称,因为衔接了P2P(个人对个人)的主题,因此具备一定的网络推广优势。因为没有垫付,借出者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不过人人贷对借款者有着严格的审核,以及成熟的催熟机制。特别要提的是,人人贷利率普遍偏低。

瑞银创投(总部:泰兴市 网址:http://www.ry289.com/)新上线的网站,只针对本地借款人开放借款,对全国开放投资。

S:

盛融在线(总部:广州市  网址:http://www.s-rong.cn/)盛融的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网站运营非常规范。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盛融主推担保标,且支持友情标,针对逾期也有垫付,是一家十分有潜力的借贷网站。

搜搜贷(总部:东莞市   网址:http://sosodai.com/)目前网站活跃度有限,有一定数量的大额投资者,主推担保标。

搜好贷(总部:厦门市  网址:http://www.sohodai.cn/)主要针对厦门市用户。

T:

天使计划(总部:昭通市  网址:http://www.zt15.com)天使计划在西南地区具有一定的人气,网站功能俱全,有非常浓厚的公益气氛,网站开辟了助学借款专栏。另外,天使计划在页面设计也独具一格,且创新了许多功能,如网站的网信通功能可以为借贷者自动寻找匹配的投资。天使计划的额度分为信用额度、网站评级后的额度,在评级额度以内发的标拥有全额垫付机制。

U:

W:

微贷网(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wd5.com.cn)只针对江浙地区的用户放款,模仿红领模式,地域性较强。

网速贷(总部:惠州市 网址:http://www.wsudai.com/)网址处于内测期,未正式上线。

X:

信互贷(总部:杭州市 网址:http://www.aaapeer.com/ ) 公司为富泰金融集团成员,比较有实力,据说由于比较多签约的投资个人, 对于评级到C级别的借款人。

808信贷(总部:淮安市  网址:http://www.js808.cn/)人气有限,与大部分江浙地区信贷网站一样,借款利率普遍较高。

学生借贷网(总部:北京市网址:http://www.dingliwang.com/)针对大学生借贷的P2P平台,与鼎力贷同为一家投资公司创建,投资需联系管理员。

信而富(总部:上海市 网址:http://www.crfcard.com/)线下P2P借贷平台,由四家公司(管理、营销、逾期服务、账务服务)组成,有一套风险预防机制。

Y:

易贷365总部:南京市  网址:http://www.edai365.cn/)易贷365须现场复核的才会全额垫付,网上复核的50%垫付,相比而言,易贷更照顾等级高的用户,没有达到一定的等级,手续费也会相对高点。如果有良好信誉,在易贷365提高额度也比较容易。另外,易贷365拥有一定的用户人气。

亿峰借贷(总部:台州市,网址:http://www.yf066.com/)规则设置上略有不同,分为推荐标/担保标体验标/风险标

宜信(总部:北京市 网址:http://www.creditease.cn/)宜信模式与其他P2P线上借贷平台有所不同,它以线下为主导,在全国开设了许多办事处,并有许多公益项目合作,它既可以提供高于银行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一部分投资者,转眼间又经营起了银行的放贷业务。

Z:

中宝投资(总部:衢州市  网址:http://www.zbicc.com/)网站设计一流,让人耳目一新。借贷者以浙江衢州地区企业老板为主,借贷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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