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一是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加快“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方主体税种建设,逐步建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收体系,引导地方政府由重视工业项目向重视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方面转移。二是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进一步提高资源税费和扩大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征收方式。三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降低或取消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今年经济工作重点要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功夫,真正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力争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引爆点
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发展环保产业、开发环保技术。要积极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抓紧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资源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带动转变。
实施结构调整战略。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为目标,积极稳步推进城镇化,将农民转变为市民是新的消费源泉。努力促进经济增长由一、二、三次产业协调推动。积极促进产业由高消耗向高效率转变,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转变,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转变,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第一产业由薄弱转为稳固;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第二产业由大变强;与城镇化结合,积极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和部门,促进第三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依照产业梯度转移理论,对各区域进行分类指导。完善区域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国家扶持机制。鼓励区域之间开展各类合作,鼓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技术、资本和产业。科学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等的政策支持。
实施环境友好发展战略。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主要切入点,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作为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基本途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坚决禁止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强化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智能技术,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实施内外需均衡发展战略。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提高投资效益的同时,努力稳定出口,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积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低价位、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强廉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消费、就业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小企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资本投入。要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出口结构,继续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出口过快增长,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
从强化制度入手尽快形成相应体制
我国目前出现的地区投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高速度低效益等现象,主要是体制和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改革,形成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要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健全垄断行业定价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要领域,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价格不能放开的产品,要加强政府的成本监管。二是改革资源管理体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形成市场主体节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的激励机制。三是运用财税金融等经济杠杆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一是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加快“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方主体税种建设,逐步建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收体系,引导地方政府由重视工业项目向重视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方面转移。二是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进一步提高资源税费和扩大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征收方式。三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降低或取消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要深化行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问责制度。二要完善宏观管理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强化政府的信息服务职能,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三要理顺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改进政绩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微观基础。一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与影响力。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三要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合作经济。四要破除体制障碍,改善投融资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要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提高劳动收入比重,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确保中等收入人群占多数。二要在再分配过程中注重扩大公共服务、社会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构建弱势群体的“安全阀”。三要重视发挥慈善、捐助等“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四要重视教育、医疗和生态方面的政府投入,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倾斜。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成功,必须建立干部考核机制,不以GDP指标论英雄,还要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结构优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保等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指数等指标,通过这些指标来检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在这套机制的监督下来增强广大干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 李连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