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两个重大行动以及若干政策保障。
《方案》明确,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包括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
同时,《方案》明确,开展两个重大行动。一是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量;二是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发挥绿色低碳产品装备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六大重点任务
助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方案》提出,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科学确定东中西部产业定位,引导有色金属等行业产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方案》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优化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
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方面,《方案》指出,要调整优化用能结构,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有序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C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重点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等新型节能设备。
同时,《方案》提出,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支持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
《方案》还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面向交通、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升级需要,培育50家再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智能升级改造。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方面,《方案》提出,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促进工业减碳去碳。布局“减碳去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低碳颠覆性技术研究,突破推广一批高效储能、能源电子、氢能、碳捕集利用封存、温和条件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以水泥、钢铁、石化化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方案》明确,要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在汽车、机械、电子、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业打造数字化协同的绿色供应链。在家电、纺织、食品等行业发挥信息技术在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产品溯源等方面优势,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鼓励电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和工业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统筹共享低碳信息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耦合、跨区域协同、跨领域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
提升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推广万种绿色低碳产品
《方案》提出,开展重点行业达峰行动,制定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分业施策、持续推进,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量。
同时,《方案》要求,实施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发挥绿色低碳产品装备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一是构建绿色低碳产品开发推广机制,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发布绿色低碳产品名单,推行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到2025年,创建一批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制修订300项左右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低碳产品。
二是加大能源生产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动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协同创新。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并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设备升级。同时,持续推动陆上风电机组稳步发展,加快海上风电机组研制,开展高空风电机组预研,完善风电装备产业链。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开展电动重卡、氢燃料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乘用车和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20年下降25%和20%以上。
四是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
《方案》明确,发展绿色金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支持金融资源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
同时,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船舶、电子等行业支持一批低碳技改项目。审慎稳妥推动在绿色工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加强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的金融支持。
《方案》指出,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统筹推动制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完善工业领域碳达峰相关配套制度。
《方案》还要求,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统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科学制定工业企业碳排放配额。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打通绿电认购、交易、使用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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