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一套具有鲜明国企改革特点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实施军令状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地区、各国有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军中无戏言”,各地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推动三年行动各项举措精准落地。坚持系统化推进,按照“一个抓手、四个切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各改革主体之间、政策措施之间、改革成效之间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建立清单化举措,细化制定改革任务台账,各有关部门、地方、中央企业分别形成337项、3266项、13258项任务举措,成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实行穿透式操作,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一月一主题”召开17次专题推进会(月例会),通报进展、推广经验、专题部署重点难点任务,会议以视频形式直达二三级子企业,一次视频会最多覆盖2000多个分会场30000余人参加,实现“一竿子插到底”。开展定量化督办,建立在线督办系统,首次实现对中央企业126个指标、地方113个指标的定量化采集和监测。对改革进度慢、效果差的43户中央企业和15个地方印发督办函,对15户中央企业和9个地方开展三年行动专项督查,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开展随机抽查,量化开展三年行动中央企业考核和地方国企评估。注重典型性推广,通过“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行动、月度例会发言交流、三年行动简报等多种形式搭建改革经验交流平台,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典型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国有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突出特点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入推进激励、责任、竞争、创新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既坚持中国特色又参照国际经验,既注重顶层设计又鼓励基层创新,既以钉钉子精神行动又润物细无声,推动一系列重大举措平稳落地见效,力求制度健全、行动到位、效果显著。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18.7%、26.3%,2022年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三年行动之初增长32.5%。三年行动有力推动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功能作用提升,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战略支撑作用,在世纪疫情严重冲击、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生产经营经受多重考验的严峻形势下,国有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应对通胀稳定物价、保障能源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对近80万名国资国企职工开展的不记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0%的调查对象认同三年行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改革意识、创新理念、精神面貌和干事创业热情。
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虽然三年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迈向新征程,深化国企改革要着力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制度化,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更高质量效益和更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