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
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它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
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
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扩展资料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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