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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为高质量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前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夯实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金融人才发展基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力争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金融人才队伍。
       按照总体目标要努力实现人才规模持续壮大、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生态全面优化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
   ●金融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集聚各类金融高端人才超过50人、金融骨干人才超过5000人、金融柔性人才(团队)超过100人;
   ●金融从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60%,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超过10%,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比重超过15%
   ●到2025年,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资格认证证书达到3000张。
为实现上述目标,三年主要任务是:
一、海南将着力引进金融高端人才、持续壮大金融骨干人才、积极扩充金融柔性人才。针对重点人才,可因地制宜采取市场化与政策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对一”定制化引才服务,更大力度引进金融高端人才,落实各级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二、在育才项目方面,要实施领航人才培育项目、远航人才培养项目、启航人才支持项目和多元联合培养项目。具体将培养一批了解国内外金融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金融监管要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对列入计划并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审定的培育项目,积极推进由省级财政、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三、海南将完善以市场化猎头为主体,海外人才离岸基地为触角的引才体系。加快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来琼发展。鼓励省内金融机构提高社会化招聘比例,面向海内外自主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人才储备金,根据人才工作实绩和服务年限分阶段兑付,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设立人才储备金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助。探索建立海外人才招聘渠道,制定海外金融人才需求目录,采用组团方式,赴海外金融人才集聚区开展集中招聘活动,吸引海外金融人才来琼发展。
四、在优化金融人才生态和加强金融人才服务工作方面,海南将大力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优质持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绿色金融、资产管理等新兴金融组织落地,努力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推动落实对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务保障,有效衔接跟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让金融人才“应享尽享”。推进“金融人才之家”服务品牌建设,拓展及延伸金融高层次人才个性化、一站式服务。
附:相关名词解释
1.金融高端人才:指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ABC类的金融高层次人才。
2.金融骨干人才:指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DE类的金融高层次人才。
3.金融柔性人才:指符合《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柔性人才的标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较强团队协作精神且具备扎实专业知识技能,满足我省金融机构合作需要;仍在岗工作的人员,能与其全职所在工作单位就来琼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ABCDE类的金融高层次人才。

4.领航人才培育项目:每年选拔50名省内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参加金融领航人才研修班,组织其赴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开展实践交流活动。目的是培养了解国内外金融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金融监管要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
5.远航人才培养项目:每年选拔200名跨境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离岸金融、农业金融、风投创投、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和国际反洗钱等专业人才,参加金融远航人才研修班,包括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知名顶尖金融机构进行实践交流学习,目的是培养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发展所急需的金融专业人才。
6.启航人才支持项目:每年分批选派100名以上,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的优秀青年金融人才赴国内金融发达地区开展跟班学习、交流借调。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好群众基础的青年金融人才。
7.人才飞地:指我省各级政府、园区、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等在省外金融人才聚集、金融产业发达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在省外与海南金融单位开展合作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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