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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最近从财政部得到消息,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日前已经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这一计划的目的是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并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来支持那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据了解,这一计划将重点支持那些具备创新能力、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为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风险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金融支持,帮助它们获得更多的资金,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

该计划旨在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简称融担基金)的作用,发挥其体系引领作用。在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基础上,融担基金将加大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分担,以支持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发展。融担基金将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更多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同时,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将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选择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该计划将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也将有助于推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提高融资担保的效率和可持续性,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根据计划,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据计划称,中央财政将在每年为融担基金新增的代偿金额上安排资金,以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那些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效果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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