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联盟条件和程序
(一)加入联盟条件
1、具有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机构;
2、从事或将从事非融资担保行业的机构;
3、从事或将从事与非融资担保行业相关联的行业的机构;
4、拥护联盟章程,履行联盟义务。
本联盟不接受以自然人名义加入联盟的申请。
(二)加入联盟程序
1、向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或受联盟秘书处邀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2、秘书处初审后报联盟理事会审批。
二、联盟会员退出
(一)自愿退出
1、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处初审后,报联盟理事会审批后生效;
2、联盟会员退出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3、联盟会员退出后,不得再以联盟会员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二)强制退出
联盟会员如有以下条款之一的,经秘书处核实,由联盟秘书处或两个以上理事单位提出申请,报联盟理事会审批后生效。
1、不遵守联盟章程的;
2、长期不参与联盟活动、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
3、其行为有损联盟名誉或违背联盟宗旨,严重影响联盟形象的。
三、 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参加全体联盟会员大会;
2、参加联盟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公开活动、培训课程;
3、以联盟会员的名义开展活动;
4、享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5、有权申请成为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6、推荐新联盟会员单位;
7、享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二)联盟会员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联盟的各项决议;
2、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保护联盟成果;
3、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
4.、按期缴纳联盟会员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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