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融资性担保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住建委(厅)、(非)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各大专院校、各中介组织、各担保机构、各教育机构(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国务院3号令)等配套文件和《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中投保〔2012〕字第005号)及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担保相关文件、国家住建部关于工程担保相关文件等,从而解读文件的精神、内容,指导全面开展实施担保教育认证工作等,决定举办全国非融资性担保及小额信贷机构从业人员高级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邀师资(以实际到位的师资为准):
李连仲(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原局长、全国金融办联席会议中心主任)
邓天佐(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
何小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原主任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会长)
王一鸣(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谭雅玲(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 院长)
张信良(全国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梁宝忠(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润生(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综合办主任)
翁晓文(金蝶集团 首席管控专家)
梁宝忠(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德本(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9日,培训时间为5天,9月24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云南昆明泰丽国际酒店,地址:云南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融资性担保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住建委(厅)、中小企业局、工商局、金融办等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
(二)各地担保行业协会、各中介组织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人员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各1名;
(三)各地担保机构、各教育机构(培训中心)负责人和培训教师各1名(限额3家机构,报满为止);
(四)各地大专院校及职业高校负责人和培训教师各1名(限额2家机构,报满为止);
四、培训内容
宣传贯彻《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办法,《非融资性担保及小额信贷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非融资性担保及小额信贷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介绍非融资性担保和小额信贷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宣讲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信贷从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大纲要求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安全营运与风险防范;价格信用知识与信用等级认证体系;操作规则;案例分析。介绍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及TOT模式,地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信贷从业基地建设与运营等。
五、培训方式和证书
培训采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住建部、科技部、财政部、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领导及有关专家授课、现场观摩、学员交流和疑难解答等形式。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工信部、教育部、人社部同意授权互认的《全国职业能力测评高级等级师资证书》;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统一印制的《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信贷高级师资执业合格证书》;纳入国家金融人才网数据库且颁发《中国国家金融人才高级人才入库证书》。
六、基地建设
师资培训班结束后将按照全国9个区域设立省市考试中心及培训中心[北京区域(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华南区域(广东、广西、福建);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西南区域(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北区域(陕西、内蒙古);山东区域;安徽区域;西部区域(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的试点运行,采取考试与培训的分离方式进行从业人员的考务认证,未来师资从区域里及其他区域里认证的师资中选择授课
七、其他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融资性担保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住建委(厅)、中小企业局、工商局、金融办根据本通知精神选派参培人员,明确联系人,填写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信贷从业人员高级师资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表样见附件,可从中国担保专家www.cnvgz.org下载),于9月22日前传真至委员会职业资格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培训费:5900元/人(含资料、教学课件及证书工本费等)。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委员会职业资格处联系人:于洋 贺宏张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甲188号
邮编:100035
电话: 010-80393760 010-57135144
(四)云南昆明泰丽国际酒店联系电话:(0871)3305888。
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50路、25路公交车至“东站”下车即可,若乘出租车约15元左右,车程约15分钟。
2.机场:乘出租车至酒店,10元左右。
(五)附件:报名表
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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