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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金融办工作协会合作招商公告

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Finance Work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FWA,于20101112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号:53243683-001-11-10-9)。协会由国内外知名金融专家、资深学者和相关业内机构人士共同发起并积极参与而组建形成的全国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团机构。会员主要来自中央企业、全国各省(市)金融局(办)、地方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融资类企业和其他跟融资有关企业等机构、单位和组织。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全国招募项目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合作项目简介

(一)主管和实施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国家金融职业能力认证中心

国家金融职业能力认证中心是全国金融人才平台服务中心联合中国担保协会、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等联合设立的内设机构,主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全国推广中心合作和融合,实现金融人才职业核心能力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体系教育和认证。经过培训认证考试合格的所有金融人才统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等级证书,同时颁发全国金融人才库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入库等级证书。该认证中心所有体系认证和从业人员的标准认证及其职业能力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信用认证服务办公室的支持下和规范下执行,且归口国家金融人才国际发展课题领导小组主管。

(二)项目简介

项目包括: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注册科技金融架构师、注册融资租赁师、注册典当管理师、注册农村资金互助管理师

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风险行业,对于担保机构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产品的风险管理控制。风险控制人员在担保公司处于最核心的人员,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是担保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担保公司的利润主要靠担保费,其利润是靠对风险控制的有效管理得以实现的。开展此项目,可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使担保机构较好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规避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注册科技金融架构师:开展此项目是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工作大会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和宣传及推广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540号)等文件,进一步对国家科技金融战略框架的认识,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使金融更好为科技型企业和企业科技创新服务。

注册融资租赁管理师:根据国家教育规划(2012-2020),为推行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中国融资租赁行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提高融资租赁行业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增强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人员的执业能力,提高融资租赁机构与其它单位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深入交流融资租赁的国家及行业政策、运营实务操作、风险要点、操作难点、困境突围等议题内容,促进金融租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注册典当管理师:自古至今,靠开当铺发迹者比比皆是,清末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今的商界精英罗贵福,或是靠开当铺起家,或经营典当行发现了商机,典当业的金融性、逐利性,表面上的稳定性,自古以来成为达官富贾竞相投资的热点。古代有人曰:"官不禁,则典永利",现代留传的口头禅:"要想富、开当铺"。说明典当业在人们的眼里是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行业,甚至在个别人眼中是暴利。其实典当业是一个看得见利润,看不见风险而又风险时时俱在的行业,学习和参加参加典当师培训,可以助您实现鱼和熊掌兼得。

注册农村资金互助管理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农民的“草根银行”,因其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门槛低、成本少、方便快捷等原因而深受广大农民兄弟欢迎。在社会化大生产的运营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最缺的生产要素是资金、技术和人才,其中资金为首。注册农村资金互助管理师,有助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更好地发展,缓解农村金融流动性约束,降低了农民的融资成本,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益。

三、招募对象与合作方式

(一)招募对象: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依法成立、合法登记注册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术组织或其他机构。

(二)资质要求

1.具有协会会员身份,拥护本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合作成功自动成为本会会员)

2.在地区或相关产业等领域上具有较大的建树和影响力.

3.近两年内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有社会责任感,愿为全国金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及智慧。

(三)合作方式

本着合作共赢有原则,由项目整体外包或招生代理两种方式。

1.整体合作

合作方可选择上述项目,自行经营,自负盈亏,这一切负责市场开拓、招生和培训等工作(具体见协议)

统一宣传: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统一职业能力认证项目的宣传推广,合作单位 也应出于项目推广和市场开发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统一教材: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统一教材编写、审核、印制;合作单位 培训需购买指定教材;

统一师资: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师资库,合作单位 培训需要老师时可向协会申请联系,由双方在师资库存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培训老师;

统一审核: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对学员入学资格统一进行审核,合作单位 需提供学员信息。学员信息表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统一制作。合作单位需在培训结束三天内按时按质将信息表上交中心,并确保学员资料真实全面性;

统一监管: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对进行合作单位的项目推广和培训实行即时监管,每期培训都要派专门人员进行跟踪监管。

统一考试:协会建立试题库,每次考试由合作单位 根据培训班内容和层次提出申请。合作单位必须使用协会指定试卷,不得自行出题。每期试卷由协会派人护送并管理,监管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

统一测评:阅卷和测评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统一安排,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合作单位 。试卷和测评费用由协会承担;

统一发放:坚持学员信息表、考试试卷、考试成绩对号入座的前提下,培训后合格学员的三个证书(人社部证书、行业证书、人才入库证书)由协会统一发放。寄送证书费用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承担;

统一入库:培训合格且发放证书的学员信息由协会安排人员入国家金融人才库。相关人员信息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在网上公布。

2.招生代理

合作伙伴只负责招生,由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返还招生代理费用。

3、其他合作方式

a.主题活动承办   b.邀请专题演讲   c.设立培训基地  d.项目代理  e.公益赞助   f.战略合作伙伴   g.申请参加培训  h.申请广告开发  i.申请设立分论坛  j.组稿编撰

(四)招募程序

申请——初审——考察——审核通过——签订合同——监管——年审

四、发放证书、证书作用及其他

(一)发放证书

1.通过考试合格,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的核心能力等级认证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可作为人力资源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职业能力评价、岗位聘用、任职选拔等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在网上备案,可进行网上查询。

2.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金融人才从业资格证书》。

3.由全国金融人才库管理办公室颁发《中国金融人才入库等级证书》,网上可查。

(二)证书作用及查询

1.证书作用:《金融职业能力等级证书》是参加全国金融职业能力等级考试合格人员的职业能力等级证明,证明持证人职业能力水平具备了相应等级,是上岗、升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认证性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其行业管理协会颁发,全国通用。

3.证书编号:每张证书都有唯一证书序列号、证书编号,证书编号网上注册,以防伪造。

4.查询方式:打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和国家金融人才官网可以双网查询。找到证书查询选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以上任意两项均可查询注册信息,证书必须注册后方可生效。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8      邮编:100029

电话:15321533148                   传真:010-62255208

  联系人:王三福

  邮箱:jrbworking@163.com

网址:http://www.ijrzg.org/

附件:1.《项目申请表》

2. 证书样本

项目合作申请表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合作区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单位电话

 

   

 

   

 

执照编号

 

法人代表

 

单位简况

 

培训公司(   咨询公司(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高等院校(   新闻媒体(  ) 企业集团(    专业网站( 

备注:要求后附单位注册资质文件复印件、简介等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与性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生产规模;产品类别、年产值 、产品市场定位;市场占有率、主要占有省份;受过的表彰。

2.附件资料: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与每年年检情况;企业代码证书;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证与法人身份证;主要固定资产证明

申请事项

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 )  注册科技金融架构师( )  注册融资租赁师( )   注册典当管理师( )   注册农村资金互助管理师( )

合作形式

 

整体合作:( )

招生代理: 全国性代理( )     地区性代理( )

其他合作方式:a.主题活动承办( )   b.邀请专题演讲( )   c.设立培训基地( )  d.项目代理( )  e.公益赞助( )   f.战略合作伙伴( )   g.申请参加培训( )  h.申请广告开发( )  i.申请设立分论坛( )  j.组稿编撰( )

单位意见

审批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等级证书样本

中国国家金融人才入库证书样本

 
 

          联系电话:010-57164677             中国信用担保专家委员会版权所@Copyright2005-2011                

秘书处地址:北京市西城西直门南小街甲188号          京ICP备10042963号

 

担保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担保监管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人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工信部等   担保研究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非融资担保产业研究院(联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担保自律机构:担保协会(国际)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中国非融资担保产业研究院(联盟)  全国担保机构联席会  担保指导单位: 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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