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相关指导建议,正在由发改委牵头加紧制定当中。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近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进行调研、考察,近期将制定相关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
农村金融体系待破题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2009年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速度明显加快。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例,到2009年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万亿元,增幅和增量为历年最大,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余额均居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首。
不过,由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起步较晚,因此,农村金融产品、担保、保险创新滞后、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0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是农村金融机构全面深化改革、迈向现代化农村金融企业的关键之年。
而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民建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扩大农村内需的提案”中建议,建立适合扩大农村内需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发展多种所有制类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农村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小型金融担保公司。
“北京模式”
“目前,涉及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在决策层制定当中,而在调研国内多个地区的试点后,北京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更受发改委的认同。”上述人士说。
北京在近两年里,重点打造了农村金融体系,其中包括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等。
2008年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继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已经初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已经设立2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18.85亿元。
而在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和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两项业务,都是国内首次尝试,前者主要用于转移农业灾害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当年农业保险赔付率160%以下的风险,赔付率超过160%的风险,由政府承担。而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试点,则对于微型创业农户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
近期,发改委向全国人大提交审议的《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涉农贷款担保问题,逐步搭建由“农业贷款、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业投资基金、农村信用建设、农业保险、农村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等构成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