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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策性担保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从12月11日召开的全省政策性担保工作推进视频会上获悉,为加强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五个全覆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建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等。这些政策的实施,财政拿出了真金白银,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开展均取得实效。

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截至2017年10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已达137家,注册资本207.67亿元,到位资本金211.8亿元。

政策性担保业务稳步开展。截至2017年10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54.82亿元,在保户数29034户,累计实现担保额479.59亿元,担保放大倍数2.3倍。担保代偿金额3.85亿元,代偿率为5.13%。

风险奖补和政策性分担机制不断完善。一方面,创新融资专项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省级财政预算安排9.8亿元资金,通过与银行创新融资专项产品方式,撬动银行246.8亿元资金支持3.54万户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放大倍数25.18倍。另一方面,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银担合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省级财政设立了贵州省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截至2017年10月底,全省通过“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开展业务89笔,担保金额2.2亿元,目前,尚未发生代偿。2017年,全省50%的市(县)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

会上,省财政厅、省担保公司与省信用联社、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人保财险等多家机构签订了《政银担保合作协议》。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化清说:“此次政策的完善将有利于改善过去市、县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不畅、效率不高的状况,银担合作由过去县(市、区)担保机构与银行基层网‘点对’、变为‘体系与体系’对接、自上而下的整体合作。此外,‘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政策,将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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