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北京证监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北京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设立市融资担保基金,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外汇政策试点,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各部门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在人民银行端将企业开户申请审批时间缩减至1个工作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搭建北京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具体来看,《实施意见》主要有六方面亮点。
亮点一,设立专项再贴现额度。结合北京辖区金融机构再贴现业务需求情况,营业管理部将向人总行新争取的再贴现额度,全部用于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目前配置的专项额度达到70亿元,在营业管理部全部再贴现额度中的占比超过60%。
具体来说,营业管理部运用70亿元低成本央行资金,专门为小微、民营企业签发或收受票据办理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业务向小微、民营企业倾斜。通过循环使用,每年可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获得不少于120亿元的票据融资。此外,营业管理部还将继续用好3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额度,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及时的流动性支持。
亮点二,打造民营、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服务直通车。为用足用好专项再贴现额度,营业管理部着手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对低于一定金额的小微、民营企业票据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提高再贴现额度使用效率,进一步保障实现120亿元的年度投放目标。同时,在中关村中心支行增设再贴现窗口,便利示范区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
亮点三,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营业管理部第一时间与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对接,结合企业意愿锁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同时推动协调金融机构、债券市场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亮点四,引导辖内银行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要求,推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要求定向降准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高于2018年第一季度。二是要求辖内各银行建立小微贷款成本、利率、收益分配跟踪监测机制,确保相关激励措施向分支机构有效传导;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应较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前有所下降。
亮点五,拓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营业管理部近期在中关村开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试点,主要内容一是试点范围扩大至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十六园”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实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先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凭支付明令直接办理;三是升级外债便利化政策,允许非投资性试点企业使用外债资金开展一定范围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外债注销登记改由银行直接办理。
亮点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营业管理部将进一步整合各方信息以及政策资源,构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的小微企业组合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研究搭建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