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近日,新三板公司焕鑫新材(831143)发布公告称,实控人钱建华因授权并主导公司关联方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未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违规行为,被江苏监管局处罚,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监高职务。
据了解,焕鑫新材实控人钱建华的违规行为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与钱建华、控股股东圣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集团)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金额17,149.53万元。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披。
2、违规对外担保:公司为钱建华、钱小金、圣华集团等个人或公司对外借款提供多次担保,涉及金额14,868.62万元。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披。
3、未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公司与屠春华、魏梅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出资单位6.25元的价格分别向屠春华、魏梅芳转让持有的盐城晶华化工有限公司424.8万出资单位和383.2万出资单位。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披。
钱建华作为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授权并主导了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被江苏监管局做出处罚。钱建华在近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监高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焕鑫新材主要生产PCMX、DCMX等防霉抗菌消毒剂,产品应用于消毒液、洗手液等。公司表示,钱建华现已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受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结构。
不过,挖贝网注意到,2018年以来,焕鑫新材均未披露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