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上,上市公司新光圆成对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发来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从这则公告中可以看出,立案调查是因为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和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而结合新光圆成近期的一系列公告可以看出,公司的对外担保和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重重。
此前,在2018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新光圆成对此进行披露,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新光圆成的控股股东新光控股在上市公司没有履行内部相关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4.35亿元,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20.55亿元。
这也就是说,新光控股作为新光圆成的控股股东,在违规的情况下,从新光圆成获得了14.35亿元资金,又在违规的情况下,让新光圆成为其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0.55亿元。
据此,新光圆成已经成为了大股东的提款机,不仅占用上市公司大量的资金,担保的事项一旦出问题,上市公司就难逃其责,风险遗留给上市公司。
而如今,占用的资金还没归,违规担保的风险已经爆发。
新光圆成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中公司又新增了两个被冻结的银行账号。
冻结的原因是:
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博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晓光、虞云新、虞江波及本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查封、扣押、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 164,450,000.00 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方某与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世茂、周晓光、虞江波、虞云新及本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方某于 2019年 1 月 29 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存款人民币84,382,700.00 元或查封相应的财产。
这里注意: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新光圆成的控股股东,周晓光、虞云新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意味着,这些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已经开始爆雷。
加上此次新增2个,目前为止新光圆成累计被冻结了7个银行账户,尽管此番以及之前的冻结,申请人申请了巨额冻结资金,但冻结的账户余额累计只有171.9万元,新光圆成也据此说目前的冻结情况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结算。
笔者相信,目前这171.9万和7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可能是影响不大,可是后面还有20亿的担保,不知道哪些会爆雷,这些申请人的借款没有得到偿还,新光圆成其他银行账户随时都可能被冻结,这已经是给公司的未来经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这是担保的风险,还有占用的14亿资金,造成上市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贷款逾期。
新光圆成还在3月28日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的业绩预告,公司在一季度预计亏损将达到7500万到1亿元,亏损增加的原因是部分贷款发生逾期,公司按贷款合同约定计提逾期利息和罚息,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这说明,公司的资金周转已经出现,贷款已经开始逾期,如果大股东不从新光圆成提款14亿,新光圆成会过得如此艰难?未来的债务爆雷也是大概率事件。
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做提款机,是监管层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股市当中太过普遍的事情,新光圆成此次是被立案调查,是因为没有披露,此前被证监会下发监管函,是因为违规担保。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在股市相当普遍,新光圆成大股东是直爽人,没有走那个审批的过场,因此被抓了小辫子,有些大股东,程序做全套,但最终目的还是想从上市公司提款,都一样,这也是以后相关部门需要重点去关注和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