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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打架,担保风险爆发,建龙微纳的科创板之路能走多远?

投稿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建龙微纳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财务数据与最新招股书数据存在多项数据不同,哪一个更为真实让人迷惑。而经营过程中,混乱的融资管理让人对公司资金往来情况非常担忧。

作为一家拟登陆科创板的公司,建龙微纳的研发能力并不强,研发投入也不高,而且其能源成本、材料成本还存在虚减嫌疑,毛利率又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怎么看该公司都是疑点重重。对此,在《红周刊》此前刊发的《研发能力不靠谱,成本数据水分大,建龙微纳没有科创板的“调调”》文章中曾做过详细分析。如今进一步梳理该公司招股说明书,《红周刊》记者发现,除了此前报道过的疑点外,该公司营业收入、融资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新的疑点,而作为一家正在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这些疑点是需要进行公开解释的。

财务数据打架

建龙微纳曾是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至2018年11月1日摘牌。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其披露了相应年份的年报和中报数据。对比招股书和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财报数据,可发现在相同年份(2016年、2017年)中,财务数据竟然有很多不同之处。

就拿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来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6年和2017年的两项合计金额分别为2789万元和4478万元,而年报中这两项合计金额却分别为2663万元和4464万元,前者相比后者分别多出了126万元和15万元。

相较债权的增加,招股书中披露的存货数据相比年报数据也出现了减少。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6年、2017年存货金额分别为4610万元和4945万元,而相关年报中披露的数据却分别为4672万元和4958万元,前者比后者分别少了62万元和13万元。

就上述两项数据综合分析,建龙微纳似乎存在将年报中认为是尚未出售的产品,在招股说明书当作已出售商品计算收入的情况,否则招股说明书中的存货为何相比年报会出现减少,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却出现增多情况?若真的如此,则意味着建龙微纳很可能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现象。

对存货与经营性债权的调节,自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应交税款,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将原来年报中42万元和353万元的应缴税款,调节为81万元和470万元,尤其在2017年中,应缴税款调增了117万元之多。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预付款项等诸多财务科目在其招股说明书中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调节,最终使得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资产相比年报数据出现了小幅增加。

对比建龙微纳招股说明书与年报数据还可发现,该公司营业收入也存在异常。年报中的2016年营业收入为12843万元,而招股说明书中同年份数据却变成了13001万元,相比年报数据多出了158万元。到了2017年,招股说明书中的营业收入又比年报中少了105万元。

除了营业收入的不同,两大报告中最大的不同出现在净利润上。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年报披露,建龙微纳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022万元和2054万元,可到了本次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净利润变为1040万元,2017年亏损1019万元。暂且不说2016年的净利润招股说明书数据比年报数据多出18万元,其2017年净利润竟然在招股书中被简单粗暴地直接由盈利转为亏损的情况实在是让人惊异的,两者之间相差了3072万元之巨。

其实,除了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在两个版本的报表中出现明显偏差外,就连本该如实反映资金流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也出现了不同。或许是为了配合其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营业收入比年报调增的情况,招股说明书中该年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数据比年报多出了119万元,而2017年则减少了26万元。

要知道,反映其采购现金支出情况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数据是企业实际采购支出的现金的重要反映,应该按照银行流水如实披露的,可根据年报披露的数据,该项金额在2016年尚只有3275万元,可到了招股说明书中该项支出竟然增加到6107万元,净增加金额高达2832万元。如此巨大变化难免让人疑惑,该公司当年为采购支出的现金到底有多少?

此外,前后变化较大的还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相的现金”,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数据相比年报数据要多出4236万元之巨,这个变化以至于与之相关的现金流统计数据也均发生较大变化。

相同年份本该相同的财务数据,到了建龙微纳这里却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难免让人对该公司所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那么到底是其新三板挂牌时披露的年报数据有问题,还是最新招股说明书数据有水分?

混乱的融资管理

上文分析已经得出,建龙微纳2017年净利润数据在两份报告中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对此差异,《红周刊》记者分析认为原因或与其巨额的营业外支出有很大关系。

在招股说明书中,2017年的营业外支出项目金额高达3105万元,而年报中该项支出却仅为63万元,前后相差了3042万元,这一巨大差额很可能就是造成其净利润出现差异的重要原因。那么,该项差额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从建龙微纳2017年度的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来看,其中金额最大的是3042万元的预计负债,对此,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2017年末计提的预计负债,主要为公司预计的代海龙精铸偿还其对信达资管的1497万元本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545万元所致”。这是怎么回事呢?

招股书披露,2016年建龙微纳为海龙精铸的多笔银行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其进行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此后,因主合同债务人海龙精铸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建龙微纳作为保证人代主合同债务人海龙精铸向债权人累计支付债务3262万元(其中本金3042万元,利息220万元)。由此不难看出,建龙微纳在融资管理方面漏洞不小。

除了已经出现担保风险的海龙精铸外,报告期内,建龙微纳还曾与光明高科、洛染股份、洛北重工等公司相互担保。其2018曾对光明高科承兑汇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有2300万元,为洛北重工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有2500万元,为洛染股份担保的银行贷款金额高达3800万元,这些担保均是在海龙精铸担保风险已经爆发后的2018年做出的。由此不难看出,海龙精铸身上暴露的风险并没有给建龙微纳敲响警钟,其依旧无视相关风险给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直到本次拟冲刺科创板前夕,公司才不得已终止了对上述几家企业的担保连带责任。奇怪的是,上述几家公司的票据到期日及贷款期限有很多是在2019年底,然而为了让建龙微纳解除担保责任,光明高科补足了风险敞口,另外两家公司竟然均提前还了款。要知道建龙微纳与这几家公司是相互担保借款的,建龙微纳虽然解除了对这几家公司的贷款担保,但报告期内建龙微纳的短期借款金额分别高达1.52亿元、1.56亿元和1.14亿元,此外2016年和2018年还分别有6000万元和3800万元的长期借款。在这些借款中,又是否有这几家相互担保的公司提供了关联担保呢?既然是相互担保,应该是少不了这些公司的鼎力相助的,否则如果是建龙微纳单方面为这几家公司提供担保就真的需要其好好解释一下了。

理论上来说,正是因为缺乏资金,这些公司才会相互担保,那么在贷款尚未到期的时候,这些公司一时间又哪来那么多资金补上风险敞口或者提前还款来为建龙微纳解除担保的呢?与此同时,其还不得不仍旧承担风险为建龙微纳继续提供担保,由此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建龙微纳与这些公司之间是否有签署其他协议,甚至这几家公司补足风险敞口及提前还款所需资金是否也来自建龙微纳呢?

建龙微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波、李小红夫妇,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建龙微纳53.86%的股权。其中,李建波直接持有建龙微纳股份 1435万股,持股比例为33.10%,其控制的深云龙持有发行人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为11.53%。与此同时,李建波还是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的监事,而与其互保的公司洛染股份在2018年解除建龙微纳担保的借款中,就有向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的1000万元借款。

有了李建波在偃师农村商业银行的监事身份,建龙微纳向该银行的贷款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其报告期内从该银行取得的贷款金额相当高,报告期各期末,建龙微纳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总额合计为5.21亿元,而其向偃师农商行及其营业部的借款金额则合计高达2.4亿元,占到了其各期末合计借款额度的44.75%。偃师农村商业银行对其监事的公司给予如此高额度的贷款,其合规性是令人生疑的。

除此之外,建龙微纳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也是相当频繁。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建龙微纳分别向李建波、李龙波无息借入资金共计800万元,并于当年归还。2017年,该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波弟弟李龙波之配偶郭嫩红控制的东谷碱业借入资金1600万元,2017年和2018年,该公司向东谷碱业分别偿还1200万元和400万元,并根据公司与东谷碱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分别支付了68.43万元及16万元的利息。由此不难看出,该公司与关联股东之间存在频繁的资金拆借行为,其融资管理之混乱可见一斑。

营业收入真实性存疑

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建龙微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亿元、2.44亿元和3.78亿元。其中2017年和2018年均出现大幅增长,增幅分别高达88.05%和54.70%。收入增幅虽然很优秀,但由于不同版本财务数据的出现,让人对其数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我们知道,如果一家公司的产品热销,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一方面其产品销量会大增,营业收入也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大量客户订货势必会导致预收账款的大幅增加。那么建龙微纳的情况又如何呢?

从该公司披露的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其主要产品成型分子筛的产销率分别为97.74%、98.64%和101.33%;分子筛原粉的产销率则分别高达107.27%、107.34%和98.39%;分子筛活化粉的产销率也分别达到了100.66%、99.88%和99.79%。从产销率来看,其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理论上其预收款项应该也会有大幅增长。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虽然其2017年预收款项从期初的201万元猛增到了期末的1375万元,增幅高达582.66%,符合了理论要求,但2018年营业收入增幅高达54.70%的情况下,该公司预收款项仅从期初的1375万元增加到了期末的1412万元,增加幅度仅为2.65%,显然该公司2018年的预收款项增加幅度与营业收入的增幅是极不相称的,令人怀疑其当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可信度。

2018年,建龙微纳披露的营业收入金额高达3.78亿元,其中对外销售实现金额为9778.44万元,该部分境外销售并不产生增值税——销项税。另外,由于从2018年5月1日起,该公司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到16%,按照倾向公司数据合理的原则,我们全年均按照下调后的16%的税率计算,扣除其境外销售部分增值税后,其当年含税营收金额合计应该为4.23亿元。那么,如此高的营业收入背后到底有多少形成了经营性债权,又有多少以现金收入呢?

我们先来看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变化情况。数据披露,2018年建龙微纳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并没有新增,只是减少了1576万元,这意味着该公司当年除了4.23亿元的含税收入外,还有1576万元上一年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收了回来,理论上,这一年合计收到的现金应该在4.39亿元左右。

可实际上,2018年建龙微纳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其销售现金流情况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2亿元,而这其中还包括36万元预收款项的新增金额,扣除这一因素影响后,其实际收到的现金相比4.39亿元的理论金额要少2.57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该公司披露的3.78亿元营业收入计算,则其至少有2.57亿元的含税收入既没有形成经营性债权,也没有以现金方式收回,那么如此巨额的含税收入又去了哪里呢?

类似逻辑分析,建龙微纳2017年度同样也存在1.34亿元的营业收入得不到经营性债权和现金流的支撑。

报告期内,连续两年的营业收入与收到的现金之间都存在巨额差异,对于如此异常的情况,建龙微纳理应给出合理的解释,然而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却找不到合理答案。结合此次文章发现的疑点,有足够理由让人怀疑该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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