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立信用监督管理机构 ● 建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 设立农业担保机构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小,手段单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此外,农村贷款主体单一,农业贷款利率高,加重了“三农”的负担
中国农业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今年全国两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转型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两会期间,涉及“三农”的提案多达625件,不少委员提出加大金融服务农业发展力度,帮助农村经济发展。
金融与“三农”难合拍
全国政协委员周国富指出,资金实力弱、金融支持不足是制约农业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周国富分析,金融支持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贷支持不足。农业特别是种植、养殖类行业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经营风险高的特点,但银行信贷多数采用工业和商贸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农业企业因此在争取银行信贷支持方面处于弱势,再加上大多数农业企业内部治理不规范、抵押担保不足、资信等级低,更加重了金融机构给农业企业发放贷款的谨慎态度。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尽管为促进农业发展,商业银行积极调整职能,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探索,但其支持的范围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大农业”支持力度仍然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龚立群还发现,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小,手段单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此外,农村贷款主体单一,农业贷款利率高,加重了“三农”的负担。
涉农企业信用体系应完善
完善的信用体系往往能帮助贷款率的提高,为此不少委员呼吁建立完善的中国农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农业企业生产活动的实际情况。”周国富认为,应根据农业经营者品质素质、经营能力、贷款额度和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上期经营绩效等主要指标综合测评信用等级,以明显区别于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为金融机构科学合理评价农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奠定基础。
龚立群也提出,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信用监督业务,在适当的时候创立民间性质的独立而权威的信用监督管理机构,对其业务范围不设城乡和地区限制,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
涉农金融服务待创新
除此之外,委员们还建议对金融服务机制、方式、品种进行创新。
在机制创新上,龚立群指出,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适当的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如对支农信贷少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由财政补偿等,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资金投入提供保障。
在方式创新上,全国政协委员、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则提出将移动金融引入农村金融服务中。
移动金融将金融服务与移动通信技术相结合,具有成本低廉,随身便捷的特点,能够使人们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吉晓辉指出,发展移动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以较低成本更有效服务“三农”,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服务“三农”,惠及边远地区低收入者消费群体。
在品种创新上,龚立群认为可以将小额贷款的投放与提供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结合起来。
“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龚立群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来源: 国际金融报 记者 张竞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