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我们 资讯中心 通知公告 担保研究院 投诉建议风险 会员中心 考试认证 企业曝光台 联系方式
  [会员登陆]
站内搜索
  相关栏目
政策法规
行业新闻
领导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详细信息

2011年担保机构评级工作会
      2011年5月13日,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在联合信用管理公司召开2011年担保机构评级工作会。李世奇会长主持会议,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大公资信评估公司、北京资信评级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公司、中国诚信信用管理公司、北京君维诚信用评估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协会安燕玲、张欢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各评级机构做大会发言,讨论了在评级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在评级过程中发现的担保机构存在的普遍问题和对下一步评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李世奇会长讲话,他首先对联合信用管理公司承办这次会议表示感谢!并感谢评级机构多年来认真负责地开展评级工作。同时对今年评级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他重点强调了五个方面:
一、评级工作对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评级工作很好的发挥了指导促进作用、咨询服务作用和监督披露作用,促进了各担保机构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坚持评级的原则依据不变。
      评级工作要继续贯彻人行营管部制定的《担保机构评级的主干指标体系》,继续贯彻协会制定的《担保机构评级规范标准》,同时与《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有机结合。各评级机构自主确定被评对象的等级、独立发挥第三方的作用。
三、评级与经营许可证的关系。
     担保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是评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得一年期许可证的信用等级不一定低,但肯定存在问题。如投资比例过高、单户集中度高于10%等。获得五年期许可证的信用等级也不一定高。如:有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量非常少,甚至有些机构一直没做担保业务。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对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
四、工程保证担保评级工作的重点。
      担保机构的保后监管情况是评级时应了解的重点。担保机构应有健全的在保余额台帐和保后跟踪记录;要检查财务帐表,要看担保费率情况;人员流动情况等。
五、评级报告的内容应相对独立、表述完整。
      评级工作要认真按照《评级标准》对担保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不走过场,要和担保机构高管进行座谈,全面了解高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同时强调《评级标准》是一个底线标准,协会不干涉评级机构自主确定相应等级。
     评级报告要基本能准确的反映担保机构的全貌,应充分披露企业实际情况,并且有评级机构明确的观点。报告应反映担保机构历史变化情况,报告本身应是独立、健全的。要有担保机构股东结构、高管人员、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机制、总量控制、风险集中度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分析判断。
      最后,大家表示将积极配合担保协会继续做好今年担保机构评级工作,按照协会提出的要求,公平、客观、公证的反映担保机构的实际情况,促进担保机构提高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上一篇: 广东创新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解渴”
 下一篇:四川省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指导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邮政编码: 100031
联系电话: 010-53392692    13522178372    13651033853
中国非融资担保产业联盟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8—2011   京ICP备10042963号-1

 

担保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担保监管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人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工信部 担保研究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非融资担保产业研究院(联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担保自律机构: 担保协会(国际)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中国非融资担保产业研究院(联盟) 全国担保机构联席会 担保指导单位: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担保监督媒体:CCTV-2 财经 CCTV-2 经济与法  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 法制日报 

                                        

肺癌早期治疗 肺癌晚期治疗 胃癌的中医治疗 肿瘤早期治疗 肿瘤晚期治疗 北京肿瘤医院 北京癌症治疗 汇海 汇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