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兴起与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2010年,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有力地支持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融资性担保贷款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非常突出。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坦言,确实存在"三个非法"情况,即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存、放高利贷的担保机构。再如,因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出资不实或抽逃资本,热衷于担保主业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由此造成一些单体机构风险,甚至会带来流动性风险等。
为此,去年以来,我国出重拳实施全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先后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8个配套制度,各地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融资类担保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风险排查、资格审查和重新核准登记,取得明显成效。据记者了解,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高利放贷的担保机构大部分是非融资性担保机构。那么,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主要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
通俗地讲,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换句话说,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持证上岗"。去年3月银监会等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2011年3月31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要求"。
按照上述"办法"规定,各地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并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截至5月31日,全国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机构数量为9192家,已完成规范整顿的为8732家,正在规范整顿中机构数量为326家,尚未进行规范整顿的机构数量为134家,规范整顿完成率为95%,规范整顿合格的为6473家,全国共发放经营许可证5888张。
那么,今后如要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如何选择担保机构?答案很简单,看其是否"持证上岗"。根据相关规定,自2011年3月3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与之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消费者如要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首要的是要查看担保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次就是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来判断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记者了解到,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此,消费者要心中有数。
此外,据记者了解,虽然经过了清理整顿,但长期来融资类担保机构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主要是行业整体资信水平较低,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尚有较大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年7月1日银监会将出台文件,开始清理融资性担保机构利益输送等问题,并将在近期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引导担保机构自有资金的合规经营。
来源:上海金融报 记者:马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