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两非”担保公司
莫被理财收益迷花眼
担保公司成立之初,意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但眼下,部分担保机构已经演变成民间借贷公司,背离了行业发展初衷。
问题
担保机构变成了民间银行
“担保理财,高收益,零风险!”如今郑州的大街小巷都会充斥着这样的字眼,在担保公司逐渐被大家熟知的同时,民间理财也开始火了起来,特别是在“负利率”的背景下,选择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理财也是为了财富的保值增值。
“国家设立担保行业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是为了给中小企业增信。这几年,国家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上下了很大工夫,目的就是为了推进企业的信用建设,建立市场化的信用机制。”谈到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问题,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刚表示。
从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信用低、资产少、用款急等特点都为民营担保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目前本地民营担保机构的业务已经背离了行业的发展,部分机构已经演变成民间借贷公司、民间银行等。”郭刚担忧地说。
对此,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的理财师也表示,担保理财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理财产品,充其量只是民间借贷,而担保公司就是为借贷作担保。
声音
莫使担保机构成为“两非”的高发群体
从担保公司的规范经营来看,业务发展不规范的基本上都集中在民营担保机构之中。这也就给快速发展的行业埋下了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
“前段时间金邦和诚泰担保公司事件,应该给行业上了非常生动的一课。为了追求利益,不少担保机构仅凭"有限"的注册资金开始无限制地承接担保业务,更有个别机构开始编织起一个看似真实的企业融资项目来吸收客户的资金。”一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这些,担保行业的监管机构也发出了声音,从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不难看出,国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具体的司法要求。如果按照标准参照的话,一部分担保机构将涉嫌“两非”会被取缔。
日前,河南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通知担保机构不得再宣传理财等敏感字眼,不得再发布理财广告,已经发布的要立即整改撤销。由此看来,规范担保行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两非”:是指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现金、实物等形式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来源: 河南商报 记者: 郭璐 弓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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