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安徽省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重大旅游项目带动战略,是推进安徽省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重要路径。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建设5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200个以上(百亿元以上项目1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1个),完成旅游项目建设投资3000亿元以上。由于旅游业投资额大、回报期限长等因素,不少旅游项目和旅游企业遭遇融资难。设立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正是解决融资难的突破口之一,该资金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专门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旅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补助。担保补助规模根据当年全省旅游项目实际贷款情况确定。
办法规定,申请使用担保补助贷款的旅游项目应已列入省旅游项目库,包括旅游观光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新业态和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旅游建设项目。旅游项目申请担保补助贷款的总额,原则上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5年。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旅游项目的贷款开展独立评审,为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不得收取保证金,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省财政按照旅游项目实际获得担保补助贷款总额的5‰,一次性将担保补助拨付给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用于其损失补偿和补充资本金。
来源:国家旅游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