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近日我市新北区法院牵头辖区多家小额融资及担保企业,进行法律指导,商讨对策。
2008年以来,我市民间融资、担保等诉讼呈递增趋势。相比于一般的商事案件,此类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今年上半年,新北法院受理5起融资案件。有的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玩起失踪;有的被告直接宣布破产,给债权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中一起涉案标的高达1500余万元,民间融资暴露出安全隐患。
据介绍,在这些融资担保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因错误认识法律关系,导致权利受到损失。如担保企业对主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向反担保企业追偿,反担保企业出具借条,担保公司表示认可,导致担保债务法律关系变成借款关系,而企业间借款是违反我国有关金融法规,所以担保公司以借款主张权利被认定无效,从而导致部分权利未能得到保护。
此外,一些当事人因错误理解法律规定,导致抵押权丧失。如担保公司承担责任后,反担保公司承诺将农村集体土地或房屋抵押,担保公司表示认可,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抵押要对抗第三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且,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押,担保公司反而认可了反担保公司的所谓抵押,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常州晚报 作者: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