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要】
文化产业是开发性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由于缺乏可抵押的固定资产,融资成为制约文创企业发展的瓶颈。国开行北京分行从影视类中小企业入手,以“批发性资金解决零售问题”为创新理念,以“贴近需求、操作便利、风险可控”为主线,创新推出版权质押与版权价值动态管理相结合的贷款模式。
【案例介绍】
(一)创新研究背景
近年来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文化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一直是开发性金融重点支持的领域。然而文创企业普遍规模不大,拥有大量无形资产,缺乏足够的有形资产抵押物,因此融资成为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国开行北京国开行北京分行从具有代表性的影视类中小企业入手,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创企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方法。2009年,国开行北京按照从核心企业上下游培育开发中小企业的工作思路,通过支持北京易华录(300212,股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培育开发了同为中国华录集团旗下的文化企业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百纳”)。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拍摄过包括《汉武大帝》、《王贵与安娜》、《媳妇的美好时代》在内的多部优秀电视剧作品。是国内电视剧制作龙头企业之一。为了提升竞争力,华录百纳计划从2010年开始扩大生产,电视剧年产量从200集增加到300集,资金缺口约3000万元。该公司在大陆及海外地区的电视剧制作业中均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拥有大量影视作品版权,但缺乏可用于抵押的房产等有效担保措施,遭遇融资瓶颈。
(二)运行模式
1、对比分析
国开行北京分行通过分析华录百纳企业特点,设计融资方案,帮助其打通融资渠道。首先华录百纳对其拍摄的影视作品拥有完整的版权,其次影视作品通过交易形成了大量的应收帐款,因此对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应收帐款质押和版权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方案设计
由于影视作品版权是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权利在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说影视作品版权是影视制作企业的核心资产,采用版权质押对企业具有较强控制力。在对应收帐款质押和版权质押两种担保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后,国开行北京分行决定采用版权质押担保方式,并通过选择性质押版权、严格贷前审查、价值动态管理等多种方式弥补版权质押存在的不足。
3、操作流程
版权质押流程如下:
通过把握各环节操作要点,以及严格贷前审查和版权价值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防范和控制风险。
(1)严格贷前审查。影视制作类文化创意型中小企业不同于传统行业,不但没有官方数据可参考,而且作品面临的政策性风险、艺术性风险和经营风险也较难控制,因此贷前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除了常规审查外,还需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场定位,运作团队,团队核心人物的影响力、发行方式、作品的购买方以及影视剧制作投资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实施版权价值动态管理。由于版权价值动态变化,除选择具有一定保值增值能力的版权作为质押版权外,还对质押版权实施动态管理。
4、成果描述
2009年12月30日国开行为华录百纳发放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利率执行人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信用结构采用电视剧《苍穹之昴》、《谁知女人心》、《豪门金枝》三部电视剧版权质押。
目前尚未建立规范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评估机构的水平参差不齐。审慎起见,选择经国开行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价值需满足国开行相关要求。
该产品贴近华录百纳影视公司实际,既发挥了知识产权的潜在作用,又降低了企业融资门槛,对于支持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国开行贷款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2010年完成了《红楼梦》、《黎明之前》等多部优秀影视作品。2010年公司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增加至4500万元,截至2010年6月资产规模达到2.9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740.88万元。
(三)业务操作要点
1、根据贷款期限,针对性选择质押版权。通常情况下电视剧版权收益主要依赖于第一轮的播放产生的收益,电视剧从拍摄到一轮播放收益基本实现回收的期限约1年半至2年。但是部分经典电视剧,如历史、名著为题材的电视剧也会形成不菲的二轮甚至三轮销售收入。因此应根据贷款期限,合理选择质押版权。
2、管理人员需定期核定质物价值。目前,评估机构对影视类版权价值评估多采用成本法,但版权价值的实现及增长主要通过版权财产权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且版权交易市场波动性较强,因此管理人员监管质物价值的核心工作之一是密切关注版权销售市场的变化。以电视剧版权为例,重点关注销售价格、题材倾向等市场要素。其次,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定期监管,一方面按月搜集公司财务报表,密切关注存货、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变化,以此掌握质物价值变化。另一方面定期通过现场检查、财务报表审核(关注存货变化)、网上查询(关注借款人的社会舆论、拍摄作品社会评价、企业发展动态)等多种方式掌握质物价值变化。当质物价值降低,不能满足国开行质押率要求时,及时要求借款人更换或补充新的版权作质押。
【案例总结】
此贷款模式直接针对文创企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抵押担保不足的共性问题,体现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文化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只有在完成资产化、资本化、产权化进程,实现与金融市场的深度结合后,才能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版权作为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的价值载体,是实现文化资源资产化的重要途径。国开行以版权价值为核心创新金融产品,针对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遇到的共同难题,符合文化创意企业“轻资产”的特点,降低企业融资门槛。通过版权价值动态管理方式,有效解决了我国目前在质押贷款上面临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流转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
国开行北京分行从影视企业入手,首次通过版权质押与版权价值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影视类文化企业进行支持,是国开行支持文创企业的有益探索,此模式操作流程清晰、程序简单,具有较强复制性、推广性,对于国开行加大对文化创意领域的支持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此外,该模式即打通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又能使国开行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对于改善和提升国开行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评估机构对影视剧版权价值评估多采用成本法,该方法不足以全面反映作品能够产生的预期价值,增加了贷后管理的难度。下一步通过版权质押与应收帐款相结合的模式予以改进,既有效精简应收帐款质押的工作量,又能弥补版权质押贷款的不足,保证金融业务的持续开展。同时加强与中介机构和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合作机构在价值评估、版权交易监控甚至影视剧制作监理、完片保证等环节的专业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了国开行工作效率,提高国开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