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2011年上半年,陕西省共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5万多笔,贷款金额11.86亿元,占该省贷款总额的35%,带动7.7万名妇女创业就业。
2009年7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全国妇联等四部委共同制定颁布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全国各省陆续展开相关工作。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帮助许多妇女解决了创业就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2010年,陕西省实施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8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或集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可给予2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4年。自2010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2010年,陕西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5.19亿元,帮助4.4万名妇女实现自主创业。2011年上半年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5万多笔,贷款金额11.86亿元,带动7.7万名妇女创业就业。
《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及支持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包括:设立妇女创业基金,建立妇女职业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拓展妇女小额贷款业务;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女生适度倾斜;建立健全以妇女为主导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截至2011年9月底,陕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26亿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16.94万人就业,带动43.2万人就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