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咸阳市以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报会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个人贷款保存量,企业贷款保增量”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以创业促就业。1-11月份,全市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3898人,带动和吸纳就业11696人,完成省上下达1.8亿元目标任务的20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放贷1.02亿元,增长38%。
今年以来,我市调整成立了咸阳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并调配业务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到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使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职人员达到了78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1:1比例积极落实配套担保基金和自筹担保基金。到11月底,全市新增担保基金1210万元,其中省推进会后新增担保基金620万元,占落实担保基金总量的51.2%。同时,市人社部门积极和经办银行协调,将原来15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确定每周四、周五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专项工作日, 9、10、11三个月全市新增发放贷款1.92亿元,占今年放贷总量的52.3%,较去年同期增长了近3倍,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增量较为明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7%。
将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指标纳入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在就业工作考核、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实行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度。凡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居全市后三位的县市区,不得进入全市及全省年终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并进一步细化考评办法,将小贷工作的实绩同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挂钩。在分配下拨今年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排名后三位的县,已扣减就业资金60万元。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超额完成。
来源:咸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