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科陆电子(002121,SZ)下发监管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监管函显示,科陆电子存在三类违规事实。
其一为会计差错更正。据披露,今年2月28日,在科陆电子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公司称由于担保纠纷事项,应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涉及金额708万元,同时对2017年末公司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金海)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958.62万元,对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6666.63万元。
今年4月2日,公司对上述公告内容再度进行了更正,对2017年末收购百年金海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由原先的5958.62万元改为6666.63万元;对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额维持6666.63万元不变。
其二是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科陆电子于今年4月2日披露称,百年金海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彼时科陆电子在公告中称,百年金海原实控人陈长宝私自利用百年金海对其个人债务进行担保,相关担保作出时均未告知公司及公司委派人员,相关担保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程序未履行百年金海内部审批流程,更未经公司同意。
深交所查明,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则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今年4月23日,科陆电子披露《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18年4月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51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地上铁租车6%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科陆电子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19年4月20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披露。
就科陆电子存在的违规事项,深交所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此外,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深交所还“点名”了科陆电子董事长、总裁饶陆华,副总裁、财务总监聂志勇,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幼平。深交所指出,饶陆华三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6月12日前予以披露,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