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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启动
 
  近日,上海市科委与上海市金融办联手推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以政府引导资金搭建银行贷款平台,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担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开创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参与贷款产品的先例。第一批10家企业的贷款申请已经通过,共计发放金额达到2380万元。

  试点中,单笔贷款额度一般为50万元至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贷款利率根据各借款企业的风险,适当浮动;而保险费率为贷款本息合计的2%,如果企业按时还本付息,保费的50%可享受财政专项补贴。一旦出现贷款逾期不还,上海市科委风险补偿金将承担25%,保险公司承担45%,银行承担30%。

  江苏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江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一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从今年年初以来,江苏各金融机构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部门,达到584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各银行纷纷单列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单独考核中小企业信贷绩效,适度提高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目前,江苏全省中小企业贷款显著增长,1-10月,全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新增3734亿以上,占同期全部企业新增贷款总额的75%以上,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
 
  贵州省经信委将通过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将加大中小金融机构扶持力度,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小额贷款、担保、典当行业提高融资能力,从而为全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难得到有效缓解。

  “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将从增资扩股、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扩大单一股东持股比例、适当扩大经营地域范围等方面来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开展,通过金融服务创新,扩大投资,在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同时,提高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能力。

  贵州省经信委在十二五期间将从以下五方面着力推进融资服务业发展:一是解放思想,加快改革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发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三是搭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机制和架构,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银行融资难”;四是抓住“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机遇,实施“助推企业上市行动计划”;五是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银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缓解融资难。

  陕西将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日前,陕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陕西省将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为此,陕西省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职责。继续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金补充、业务补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

  在日前召开的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求,要全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加大财税支持、积极营造担保环境,推动政、银、担、企良性合作,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担保行业、引导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等措施,努力破解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上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近日,上海市金融办表示,为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上海市政府将出台新政:融资担保机构的呆账核销,将参照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而对上海重点扶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可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由融资担保专项基金予以补偿。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总额力争将在2012年达到500亿元,为此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基金要扩大到20亿元,并且实现年度递增。而对于市区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代偿的损失补偿,将按照融资担保对象属地化原则实施分担。
 
  福建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为加强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科技产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12月2日,福建省科技厅分别与六家商业银行签订了《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要求,福建省科技厅将给各商业银行推荐优秀的企业和项目,为银行提供专业性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签约商业银行将为科技型企业制定专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策略,提供重点信贷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双方表示,要以这次签订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要进一步促进福建省科技要素和金融的创新结合,探索具有海西特色的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全面结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促进科技金融合作取得新的突破。

  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将达300家 
 
  明年,辽宁省将加大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开办力度,争取在没有开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区)开设小额贷款公司的新机构或分支机构,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市、区)全覆盖。届时,辽宁省开业公司数量将达300家。

  小额贷款公司是在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大背景下,国家为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而设立的。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6600万家中小企业,增加值占GDP的60%以上,但由于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不能有效覆盖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从而造成“草根经济体”融资不足。为此,国家从2006年开始在部分省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辽宁省属于第二批试点省份。

  上海拟引导支持有条件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3日审议了《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其中规定,上海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上海市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股权融资等活动。

  根据条例草案,上海将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设立市和区县联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

  此外,根据条例草案,上海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升信用等级。

  自2002年至2009年,上海中小企业数量年均增幅6.1%,达到33.75万户,涉及各行各业,是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云南省开辟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通道
 
  今后在云南,中小企业只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就可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授信业务。

  12月17日,云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授信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在昆明市举行。这是云南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次探索与创新。

  本次签约仪式上,云南省财政厅与合作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云南省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授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获得银行贷款,具体贷款额度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金额比例确定。

  通过政府采购部门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新平台,该省实现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中小企业可以获得简化贷款程序、降低准入门槛等优惠政策。同时,银行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了与中小企业的对接,获取了商机。因此,这一平台不仅可以实现政府、中标中小企业和银行三方共赢,而且有利于更好地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贵州省经信委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增资扩股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快速发展,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决定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增资扩股工作。贵州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公室为此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申报指南,以进一步明确申报程序、规范申报和提高工作效率。

  中小企业办在“指南”中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的条件。要求申请增资扩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正被有关机构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程序为:拟增资扩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向设立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市、区)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申请资料同意后,再报市(州、地)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复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由市(州、地)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报省经信委审批。贵州省经信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决定。

  70余种金融产品为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助力
 
  12月16日,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座谈会召开,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与四家银行在会上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山西省金融行业已成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及专门的金融事业部31家,开发出70余种金融产品帮助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

  为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与有关银行建立了企业客户推介机制,争取更大的信贷支持。 下一步,山西省将加快各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强政银企合作,引导民间资本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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